每逢双节期间,亲朋好友进行必要的“礼尚往来”,可以说是天经地义。但如今的“礼尚往来”却走了“调”,成了某些人拉关系、跑“门路”的机会,这便为一些官员因屡屡“笑纳”而犯罪提供了“温床”。在逢年过节时送礼具有“三性”:一是“隐蔽性”。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考虑到平时给领导送钱送物有贿赂之嫌,挑选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登门拜访,可将贿赂说成是人之常情。二是“特殊性”。一些人以“给小孩压岁钱”、“拜年送礼”为特殊的借口,这样做会使对方收得体面,花得安全。三是“渗透性”。有些行贿者选择较为主动的感情“投资”方式,把同贿赂对象交往看作是长期投资,故而逢年过节,成为他们频频向有关领导和实权人物拜年的大好时机。
双节是考验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关键时期,其间“廉鼓”必须“重敲”:
首先是“重敲”“鼓体”。也就是加强干部自身的清正廉洁素养。党员干部要切实把十八大报告中“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等有关内容学
深学透,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自己的人生目标。
其次是“重敲”“鼓面”。即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和约束的能力。一些自律性不强的人,就必须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其实施监督和制约,以减少领导干部在“年关”前不能把好“廉关”之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未雨绸缪,提前打招呼,提醒各级领导干部抵制年关送礼这一陋习。并从机制制度上强化监督,加强对权力运作的规范和制约。对少数失足陷落于“受贿”或“行贿”者,都应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再次是“重敲”“鼓心”。也就是营造良好的工作以及家庭等多方面的环境。要用制度规范干部的言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经济廉、作风硬、纪律严的干部队伍,营造出清正廉洁的工作环境。同时,领导干部应经常教育自己的家人,树立正确健康的家庭观念和良好的家风,培养“廉内助”,以实现“廉风”不断吹,“廉雨”不停下,在勤俭持家、廉洁治家的家庭生活环境中,使其公仆本色永葆。
同时,还应增加“鼓槌”分量。要及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那些敢于“浑水摸鱼”、“顶风作浪”者,一经举报并查实,就要毫不留情,坚决打击,该曝光的曝光,该严惩的严惩,真正使“廉鼓”“重敲”取得实效。(沙澧一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