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可以说,大连这一法院为了工作需要、便于联系群众而“将法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已统一制表,并在墙上公开”的工作举措,这无疑值得肯定和推崇的,特别是在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方便群众办事更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然而,该法院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的做法却令人不敢恭维,虽说其目的和出发点是好的,也有利于工作的有效开展,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但以公款消费却是与“八项规定”之精神相违背。特别是该法院中层干部配发的手机市场单价两千多元,副院长以上级别配发的手机价位在4000元以上。试问,方便联系群众为何要用如此高价的手机呢?
特别是在今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强调“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而作为法院这样的一个执法机关,更应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否则又如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呢?又如何做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呢?又怎么能知法犯法、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呢?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工作宗旨,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更是我们党工作的基本原则。所以,作为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和担负着“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职责的司法干部,不仅要带头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还要坚持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举措,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从而才能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那么,方便联系群众又何须以公款的方式来配发手机?
所以,有网友对该法院公款为干部配发手机是“‘顶风腐败’,违背中央有关规定,变相发福利”这样的质疑也就不难理解了。特别是在党中央对严禁公款消费等相关工作的三令五申,为何该法院还敢“顶风作案”呢?难道真如网友举报的“不仅仅是有‘小金库’的问题,还有私设的‘黑金库’”。当然,这些我们还不得而知,也更需要当地相关部门的及时跟进调查,还民众和社会一个满意的交待。(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边城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