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常委会议日前作出决定,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从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提出的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再到去年5月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自行清退活动,这一系列正人先正己的举措,凸显中央纪委整风肃纪的决心!
纪检干部长期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违纪与执纪斗争等考验,对自己稍有放松就有可能导致权力滥用,损害队伍形象。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就是个例子,案件一出,舆论哗然。所以,严格的监督和严明的纪律必不可少,纪检干部的表率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纪检干部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具有监督和惩处的职能。岳飞曾说过:“正己然后可以正物,自治然后可以治人。”如果不律己而律人,怎能有说服力?正因如此,自律、表率、守正、刚直都是纪检干部应该具备的品格。但是,人的天性会趋利避害、趋逸避劳,会不自觉违反规则。正如在高速路上开车,一个弯道比十个减速牌管用。同样,一个发挥实效的规则或制度,比一千次警戒、一万遍说教有用。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的决定,值得赞赏!相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面对某一行为该“为”或者“不为”时,都能事先揣度,是否对得住“纪检干部”这沉甸甸的四个字。
中央纪委的这个决定再一次说明,如果说纪检干部有“特权”,那这个特权不是追求个人“实惠”的权力,而是事事以身作则,处处以国家人民、事业为重的“特别”要求,是被人民群众赋予重托,也被人民群众“特别”监督的权利。我们为这样的决定叫好!(中国纪检监察报 蔡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