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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群众路线教育偏离“轨道”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16 08:16

    一些地方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领导干部下基层讲党课,向农村干部群众宣传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个别地方还组建了“群众路线教育宣讲团”,巡回到农村、社区和企业,向基层干部群众宣讲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迷惑不解地问:群众路线教育到底是教育干部还是教育群众?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利用群众大会、讲党课、宣讲团等形式向干部群众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要求等等,本来也无可厚非,但问题是,无论是“变换”什么“花样”,“创新”什么“形式”,都绝不能把教育的对象搞颠倒了,偏离了路线教育的“轨道”。
    中央提出,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突出解决“四风”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为民务实清廉。这就明确了教育的对象是党员干部而不是普通群众,是让党员干部走群众路线而不是让群众走群众路线,党员干部既是教育者也是受教育者,群众才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受益者。
    不虚、不空、不偏地搞好群众路线教育,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刚性要求。轰轰烈烈大搞形式“创新”、偏离群众“空对空”转变作风、闭门造车“高调”独唱独奏等等,都是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应该坚定反对和纠正。
    人民群众作为检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一面镜子,理所当然也不能袖手旁观。这就要求广大群众要当好“治病救人”的“良医”,用给党员干部提意见建议、反映呼声愿望等方式参与互动,帮助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用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改善民生,这样才能使人民群众真实感受和享受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陕西日报 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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