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退休后去哪儿是公众关心的话题,有些领导干部选择去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继续“发挥余热”。截至4月21日,在市值排前100名的上市公司中,有41位政府退休高官任独立董事。
其实,退休高官到企业里“颐养天年”,不但中国有,外国也很“流行”。尤其在美国,政府高官和商界高管之间的角色转换更是稀松平常。上市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本意是让独董发挥各自专业领域之所长,限制大股东和上市公司的不合规行为,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但是,这么多的退休官员“扎堆儿”上市公司,“独董”岂不成了“官董”?
关于官员退休后的行为,《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中央纪委有关规定也指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准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不准个人从事或代理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退休高官出任上市公司的独董,必须符合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
政府官员退休后可以“发挥余热”,但应有限度。在实践中,上市公司之所以聘请退休高官担任独董,有很多是对其表达感谢之意,感谢其在位时对企业的“关怀”和“照顾”。从司法机关查实的案例来看,有的是官员在职时进行“权力投资”,等到退休或离职后,就来到自己曾为之谋利的企业,坐上之前约定好的交椅,拿取原来预约的“报酬”;也有的是利用剩余的政治资源,动用自己熟悉的行政关系网,为企业谋取利益,自己则放心地笑纳在职时不敢拿的贿赂款。
一些退休高官出任“独董”的用意和目的只能意会,不可言传。我们既不能对这种扭曲的腐败新病毒视而不见,也不能忽视对官员退休后任职和财产情况的监督,更不能放松对“期权腐败”、“预约受贿”的打击。如果法律、制度和公众监督的目光,忽视了官员退休后的腐败新阵地,那么就可能有更多的官员选择“预约受贿”,在离职、退休后肆无忌惮地享受这特殊的“期权腐败”盛宴。(中国纪检监察报 刘英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