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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岂能成逍遥“狱”外?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09 17:45

    近日,有网友发帖反映称,2010年7月因受贿罪被桂林市七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国土局原局长石某,竟然没有坐过一天牢,却多次出现在广州、南宁、柳州和河池等地,甚至坐飞机去成都。
  石某何以如此逍遥“狱”外?起因是“保外就医”。桂林市七星区法院对石某暂予监外执行的裁定书显示,石某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和膀胱癌。如果真的有病,就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外就医”。而据阳朔县公安局的调查通报,石某只有去南宁和广州两地寻医就诊时请了假,去其他地方都未请假。无疑,其违反了暂予监外执行相关管理规定。虽然警方已对其进行教育谈话和训诫,提出警告,并将情况向桂林市七星区法院进行通报,但是,此事本身显示了执法的软弱。
  “‘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成就,让国人对依法治国、从严治吏充满期待。但贪官“被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之类的咄咄怪事,难免让人质疑法律的神圣与法治的尊严。被判刑贪官逃避刑罚、逍遥“狱”外,犹如反腐的重拳打在了棉花上,消释的不仅是反腐成果,还有法治的公信力。
  在现实生活中,像石某这样通过“保外就医”逃脱法律制裁的情况并不鲜见。最为典型的当属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被判刑后一年多未坐一天牢,而且过着住别墅、开宝马、泡茶楼的悠闲生活。虽然后来被依法收监,但影响恶劣。去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中显示,五年中检察机关在开展保外就医、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等专项检查中,共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2068人。难怪有媒体诘问:“保外就医”莫不成了贪官躲避刑罚的“越狱”秘道?
  国家设立“保外就医”制度,原本是为体现对生命健康尊重、保障重病罪犯治病权利的制度关怀。但在现实的执法实践中,由于法规制度的疏漏和执行层面的走样,导致这个彰显司法文明与人道主义精神的特殊政策,被一些违法之徒钻了空子,致使“保外就医”实际上成为一些人逃脱法律惩罚的“挡箭牌”和“避风港”。
  尽管《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载有“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和“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的条件规定,但视“办法”如摆设的大有人在,“有能量”之人弄一张医院证明并非难事,况且又鲜有人监督罪犯疾病的真假。看似有检查、有申报、有审批、有执行的“保外就医”监控机制,却变得扑朔迷离、乱象丛生。有报道曝光,当年林崇中早在案件审理期间,就已花近10万元办好了“保外就医”。
  由此看来,防止“保外就医”成贪官逍遥“狱”外的避风港,还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程序监管,尤其要公开相关信息,接受民众评判和社会监督,加大对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切实让刑罚“带电”、法治彰扬,让“保外就医”回归依法有序,经得起监督与拷问。(中国纪检监察报 郑桂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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