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图文《这些地方风景虽好,开会可别去!》,提醒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等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5月3日《现代快报》)
到景区开会,在过去早已成为一种惯例。一些会议因为主题的相关性必须到景区去开。但是,很多时候到景区开会的必要性和目的逐渐被理解为带有“福利”性质的事情——开会可能是必要的,但是到景区旅游和度假,也是不可缺少的;甚至,有时开会只是一个借口和噱头,真正的目的就是为了到景区去游玩。这在公众看来,实在是一种牵强的遮掩,拿着公款吃喝赏游,不仅引起公众的反感,长此以往这种反感就会演变成对政府公信力的失望,但很多时候并不能引起某些人的敬畏,这主要还是因为自身规则意识的缺乏。
规则意识其实并不复杂也不抽象,其集中体现就是: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具体到是否能到景区开会问题上,虽然,无关会议不能到景区开早已被制度规定,但是这样的规定还不如“哪些景区一定不能去”来得更具体,更彻底。这种清晰的界定,既防止了打擦边球的行为,又避免公众情绪的强烈反弹。其实,边界意识是规则意识的表层。边界意识的形成,能够促进规则意识的形成。当边界模糊时,无论模糊的原因是客观的,还是主观故意的,都需要外界来厘清边界。直到边界越来越清晰,成为一种自觉,内心的规则意识就可以逐渐形成。因此,明确21个景区不能开会就具有了针对意义:它在以明确的表态和清晰的界定,告诉人们这些景区是开会的“禁区”。当人们意识到这一点时,景区开会的行为就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尽管,这不能杜绝所有的到景区开会的行为,但是随着边界越厘越清,到景区开会的行为是会得到很大的改善。
沿着这个思路,更多细则也需要阐明。比如,到景区开会必要性的边界在哪里?到景区开会的行程该怎样安排,费用该如何报销?当然,干脆所有景区都禁止前往开会,这样岂不是一了百了,但真能彻底解决到景区开会的附带问题,想必还需细细琢磨,但无论如何,一个规范的社会,必须有清晰的边界意识;而有了边界意识,规则意识才会随之养成,也更便于规则的执行。(陕西日报 李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