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广东省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原副局长蔡伟生涉嫌受贿案开庭。庭审中,蔡伟生讲,自己在被纪委调查的前一天,曾删光行贿人的电话号码,“我感觉到他们肯定会给我惹麻烦”。
害怕自己违纪违法事实败露,将所有行贿人电话号码删除,想把自己的错误事实隐藏起来,以此蒙混过关,逃避党纪国法制裁,与“掩耳盗铃”多有相似之处,不免让人感觉可笑。
其实,蔡伟生删除的只是文字,而不是记录,更不是事实,铁一般的事实是任何人都删除不了的。相反,妄图靠“删除”来隐藏事实,还真有点儿“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
一些党员干部面对组织的询问和司法机关调查,不是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而是绞尽脑汁订立攻守同盟,删除记录,销毁证据,想方设法瞒天过海。也许,少数人凭借这些雕虫小技能暂时蒙蔽调查组的眼睛。但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贪官再高明的伪装也逃避不了组织的慧眼。即使躲得了一时,却躲不了一世,真相早晚都会被发现。
“穿着防弹衣的反腐英雄”福建省连江县原县委书记黄金高、上交5500余万“廉政金”的洪金洲、“廉洁市长”季建业……他们都是被侥幸心理冲昏了头脑,企图通过伪装蒙混过关,但后果呢?往往是隐藏的时间越长,掉下来摔得越狠。因为这些人在违法犯罪的泥坑里陷得深之又深,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实际上,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耍小聪明的表现。如果真聪明,就该把这些琢磨歪门邪道的心思用在工作上。
一个党员干部干过违纪违法的勾当,如果抱有侥幸心理,妄想通过销毁记录“保护”自身平安,这个“如意算盘”就打错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删除违纪事实即使手段再高明,技术再完美,经过缜密侦查,许多铁证都会像鱼儿一样一个个从水里蹦出来的。山西省的“塌方式腐败”、苏荣的“家庭式腐败”等许多腐败链条上,都趴着“N”个“蚂蚱”,包括行贿人、受贿人和“介绍人”等。这些人,即使今天不出事,明天、后天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只要做了违纪违法的事,早晚会出事,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我们也要看到,违纪违法事实虽然删除不掉,却给调查取证增加了一定难度。因此,对于一些善于伪装的贪官,我们必须有洞察秋毫的“火眼金睛”,善于透过现象发现本质,见微知著,及时找准案件调查的突破口。另外,要健全制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每一项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消除腐败分子伪装的条件和土壤。这样,不仅治“已病”“小病”,还能防治“未病”。(中国纪检监察报 申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