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因凸显执法手段强硬、法律责任严厉等特点,被誉为“史上最严”和“有牙齿”的环保法。而今,法律实施已一年有余,效果到底如何?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新环保法执法检查给人们的答案是四个字:喜忧参半。
喜的是环保法开始发威,环境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有了很大改观。一年多来,环保部门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的环境监管执法。2015年,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超过42.5亿元,分别比2014年增长17%和34%;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0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万余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6%和42%。这些数据实实在在地说明,环境违法行为正受到越来越严厉的惩处,环保法的“高压线”效应已经初步显现。
忧的是在落实和执行层面,依然还有不少薄弱环节。比如,一些地区环境执法监管不到位,覆盖面不全,执法偏软;一些地方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一些部门环保职责不明确,被动应付、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合力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在现实中消解了环保法的威力,使之“有口无牙”或者“有牙难咬”。一些地方发生暗管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弃物和有毒物质、不正常运行和使用治污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莫不与此有关。
环境执法,既要有完善制度,也要靠严格执行。从现实问题来看,环保领域法律制度、责任考核制度、协调合作机制等都有待进一步完善,环保制度的笼子还需扎得更紧。但更重要的,还在于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让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落到实处。
制度执行,关键在人,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少,业务能力弱,技术支撑不够,经费保障不足,不适应繁重的监管任务,等等,这是普遍存在的现实困境。加大环保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环境执法工作机制,充实基层监察执法力量,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以夯实环境执法的基础,就显得刻不容缓。
与此同时,还需靠制度强化执法力度。从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到大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在干部考核中的比重,再到加大督查力度,都是为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激发各级干部加强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以倒逼压力推进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只有环保执法的“牙齿”长得又坚固又锐利,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效力,为美丽中国当好守护神。(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顾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