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公告称,该院定于9月5日9时30分在3号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8月30日上午,“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一审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3号法庭进行。杨达才被诉受贿25万元,504万元存款来源不明。
公诉方称,杨达才家庭财产达1177余万元,其中611余万能够说清来源,504余万元无法证明来源。
经查明,杨家历年的收入中主要可分为薪金、投资与礼金等。庭审中,法庭共传唤5名证人到庭,对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证,被告人杨达才及其辩护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达才所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在最后陈述中,杨达才说,“关于案子,检察机关实事求是,法庭依法审判,我工作了几十年,最后走上犯罪道路,跌入犯罪深渊,追悔莫及。我有认罪悔罪的强烈愿望,请求法庭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