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李志民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2013年10月10日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李志民,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被省纪委立案调查。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撤销李志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资格。(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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