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淑侠拐卖儿童一案,该院官方微博@东秦法苑对案件庭审情况进行了实时播报。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于12月13日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指控:被告人张淑侠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间,利用其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先后将董某、王某、黄某、武某、贺某、尚某等人所生子女拐卖予他人。张淑侠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在张淑侠拐卖的7名婴儿中,有6名婴儿被公安机关依法解救并送还亲生父母,1名婴儿被张淑侠卖给他人后死亡。张淑侠以出卖为目的,将7名婴儿拐卖给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构成拐卖儿童罪,张淑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张淑侠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进行了法庭调查;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进行了充分的辩论。法院将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已于12月23日向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该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陕西日报 记者 陈圣强 母家亮 秦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