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纪委官网9月6日消息,日前,碑林区纪委对区城(棚)改办林雁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郭有良、社区副主任余萍莉、社区党支部委员倪建军、窦建民、前党支部书记倪平建5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郭有良、余萍莉、倪建军、窦建民、倪平建5人在旅馆村(现为林雁社区)曲江雁南四路芙蓉小区建设工程中,收受贿赂,严重损害了集体利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碑林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郭有良、余萍莉、倪建军、窦建民、倪平建5人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陕西日报记者 董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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