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纪委消息:日前,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永明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永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贿赂;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李永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永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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