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纪委消息:云南省纪委对云南省地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晓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晓明(已退休)在担任云南省地矿局党委书记、局长等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0万元;单位行贿52万元、金条一根,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审议并报经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晓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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