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驻国资委纪检组消息:日前,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长虹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长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选人用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并涉嫌受贿犯罪。
刘长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研究,并经国资委党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长虹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处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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