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2018年7月,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对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徐祖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徐祖萼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徐祖萼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权力观异化,以权谋房、以房谋私、以房敛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徐祖萼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杭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徐祖萼违纪违法所得;将徐祖萼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