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2018年7月,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雪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李雪平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提供虚假说明,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与他人合伙经营获利,违规借用管理对象的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雪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观念和廉洁意识,公器私用,把公权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李雪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李雪平违纪违法所得;将李雪平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