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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市委副书记的“作茧”之路李兵受贿案内幕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9-05 06:37

 图为李兵

    大案背后

  李兵,任福建省建阳市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期间,收受贿赂款共计117.4万元,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听到判决后,李兵痛哭,哀叹道:“送钱时信誓旦旦的人终究是靠不住的!”
  说起来,李兵的人生仕途算是比较顺利的。1987年弃教从政,先后任团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建阳市委办主任、市纪委书记,2001年任常务副市长,2003年任市委副书记。在任常务副市长期间,李兵分管城市建设规划、土地、交通等重要部门,可谓是炙手可热的人物,求他办事的人特多。但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李兵最终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导致身败名裂,遗憾终生!

  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

  2007年的7月,对即将升迁的建阳市委副书记李兵来说充满了希望!突然间,一桩征地拆迁补偿款贪污受贿案发,与李兵有密切关系的工程承包商虞某、蔡某卷入其中。李兵开始关心这个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到处打探消息。7月3日,组织上通知李兵到上级南平市纪委谈话。李兵知道自己难逃法网,一回到家里就对妻子说:“南平市纪委某书记找我谈话了,可能要出大事情了,你把家里的东西准备一下放好。”
  7月5日,李兵听说包工头翁甲把车停在环保局门口和别人聊天,就赶过去钻到翁的车上,对翁说:“最近你不要太出风头,要注意把握好自己,不该说的话不要说,不然以后在建阳不好混的!”
  7月9日上午,李兵打电话约包工头俞某在自己家附近见面,对俞某说:“你不要在建阳待了,免得啰嗦,以后少联系。”
  这之后没多久,南平市检察院把李兵带走。李兵见大势已去,遂交代了收受他人一百多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

  “一鱼两吃”:一段公路“啃”两口

  2001年11月,建阳市政府为了筹建境内的麻蕉战备公路,成立了国有独资嘉禾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年仅39岁的常务副市长李兵兼任了该公司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资金充足的公路建设可是人人争夺的一块“唐僧肉”,于是各路人马纷纷各显神通,攻关的主要对象之一自然就是副市长李兵。建阳华龙汽车贸易公司的蔡某也盯上了战备路建设项目,并通过建阳市交通局长王某介绍认识了李兵。王某经常带李兵到蔡某公司喝茶,然后喝酒、娱乐,没多久就与李兵混熟了。
  2002年底,麻蕉战备路终于到了招投标阶段,蔡某到李兵办公室说:“李副市长,我也想做战备路工程,能否帮助我拿一段来做呀。”李兵对蔡某说:“我无权直接给你做,你去投标吧,到时候我会帮助你的。”
  2003年1月,麻蕉战备路工程开标,蔡某因第一次参与公路建设工程投标,没有中标。李兵打电话给交通局长王某说:“蔡某想做一段战备路工程,如果可能的话让中标单位分一段给他做。”王某见李兵发话了,而且自己也与蔡某关系挺好的,就交待建阳市交通工程公司经理吴某,把当时由其公司具体承建的战备路B段划出2公里的工程给蔡某去施工。蔡某拿到这段土方量大的路段施工后,工程进度款也都顺利地拿到,心里非常感激李兵的帮助。
  2003年春节就要到了,蔡某到李兵家拜年,将事先准备好的10万元现金放在茶几上。李兵笑纳了。2004年春节前,蔡某到已升迁为市委副书记的李兵家拜年,将准备好的15万元放在茶几。2005年春节前,蔡某再次到李兵家拜年,将3万元放在沙发上。蔡某知道自己既然已经傍上了李兵这棵大树,关键的时候是会用得上的,所以2006年、2007年春节前,也都照例到李兵家拜年,各送上1万元表示一下。
  翁乙,时任建阳市交通工程公司副经理,在战备公路投标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想投标的沈某,沈某因在建阳人生地不熟,就请翁提供帮助,翁乙提出中标后要给好处费,沈某答应了。于是,翁乙通过市委司机陈师傅介绍认识了李兵。后沈某挂靠浙江省温州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中标麻蕉战备路C段工程。为中标,沈某考虑再三,同意给翁20万元好处费。之后,翁乙把10万元钱交给陈。陈打电话问李兵:“翁乙把10万元放在我这里了,什么时候给你送过去?”李兵说:“钱不要交给我,就放在你那里,你有做什么生意就投进去做本钱,算点利息给我就行了。”
  2004年12月,翁乙因收受沈某这20万元案发,被建阳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7年11月27日,办案人员到建阳监狱问翁乙:“你原来为什么不把20万元中送给李兵10万元的事说出来?”翁乙大笑道:“我哪里有这个胆子!那时候李兵还是市委副书记!所以只好自己一个人全扛了,如果你们南平检察院不来找我,我要把这事烂在肚子里的!”

  覆水难收:收钱事未成,中间人赔钱

  虞某,建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与李兵常有接触,关系不错。2005年夏天,虞某通过房管处的林某介绍认识了邵武市的张某,张某想在建阳市区开拓长富学生牛奶市场,就请虞某帮助介绍认识当时已是分管教育的市委副书记李兵,并许诺如做成功了会感谢虞某的。于是,虞某带着张某到李兵办公室,把张某介绍给李兵认识后说:“他想在市区学校做学生奶的总经销,能否请领导帮助给教育局和城区学校领导打个招呼,在9月开学时好让学生买他卖的学生奶?”李兵答应方便的时候会给他们打招呼的。
  到了8月份,张某见没动静,觉得都快开学了,是不是没有送钱就不给办事情?如果直接送钱给李兵,自己和他不熟悉,他肯定不会要的。于是就请虞某帮助,将准备好的3万元钱用报纸包好交给虞某说:“这是3万元钱,麻烦你拿给李兵,请他抓紧时间办一下,快开学了。”虞某就到李兵办公室,把门关上后,将包中的3万元钱拿出来放在办公桌上,对李兵说:“这是我那做牛奶经销的朋友感谢你的,麻烦你给教育局和学校打一下招呼,快开学了。”李兵说:“不要客气,我会给他们打招呼的。”并顺手把钱放进抽屉。又过了几天,李兵打电话告诉虞某已经给城区几个学校的校长打过招呼了,叫张某去找他们联系。于是,张某和虞某到西门小学找到林校长,说明推销学生奶的事,林校长很热情地接待他们说李副书记已交待过了,马上叫学校总务把牛奶订单发下去,结果学生愿意订购的人太少了,没法做。其他几个学校也基本上如此。
  转眼就到了2006年上半年,建阳市教育局局长詹康定受贿案发,张某见学生奶已不可能做成了,多次责怪虞某说李兵收了钱却没有真心帮忙。夏季的一天,张某对虞某说:“我已经不做学生奶了,现在要用钱,你送给李兵的那3万元要还给我。”虞某很为难:“这钱已经送出去了,怎么好意思要回来?”张某说:“我不管,反正这3万元要还给我。”张某这样对虞某提过几次,虞某怕张某把这事讲出去,对李兵影响不好,就和张某翻脸了:“你下午到林某办公室来,我当面还给你。”当天下午,在林某办公室,虞某当着林某的面把自己的3万元甩给张某说:“这3万元你拿去,今后我们互不认识!张某把钱拿了就走。”

  打声招呼,价格不菲

  陈某,建阳义序冶炼厂老板,常年生产地条钢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产品,亟需一把“保护伞”关照,2000年经时任南平市审计局局长的亲戚介绍认识了李兵,请求李兵给予关照,李兵答应了。
  不久,技术监督局查处陈某生产的钢坯不合格要进行处罚,陈某马上打电话请李兵帮助讲情,李兵以时任建阳市纪委书记的身份给技术监督局局长打电话,陈某得以被从轻处罚后继续生产。
  2002年底的一天,陈某经电话联系后开车到市政府门口,李兵上车,陈某将事先准备好的10万元塞给李兵说:“感谢你这几年来对我的关照,这点小意思请收下,听说要盖童游供销大楼,能否让我拿来做?”李兵答应想办法。后来李兵找到负责开发的新星集团董事长周某,请他把工程拿给陈某做,周某说:“太迟了,已经与别人签订了承建合同,他们也是有领导交代的,下次有工程我就让陈某来做。”李兵说:“那只好这样了。”陈某见李兵无法帮助把工程拿来做,也无可奈何,但送出去的10万元也不好意思去要回来。
  在此后的几年里,陈某生产的地条钢多次被行政执法机关查处,但每次李兵接到求助的电话后都会及时打招呼帮陈某顺利过关。陈某在过年的时候都会以拜年为名给李兵送上1万元。(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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