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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份悔过书揭示8种贪腐心态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27 08:38
    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他强调,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他还提出,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

  从84份悔过书可以看出,道德滑坡是贪官走上犯罪道路不容忽视的一环。道德上的自我约束解除了,清正廉洁的基础当然就轰然垮塌。84份悔过书所呈现的8种心理,即使从一个普通人的道德标准看,已经算得上是道德滑坡、道德沦丧。

  一个丧失了道德感的人,还如何谈思想上的纯洁?看看这些“身边人”的经历,读读他们的忏悔,有利于我们照镜子、整衣冠,也有利于我们洗涤心灵的污垢,治疗我们自身存在的消极腐败。

  在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很多犯罪嫌疑人在深刻反省之后都会写下一份触及灵魂的悔过书。在这些忏悔中,无不透露着诱发职务犯罪的心理因素。

  近日,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对2008年至2012年以来的84份悔过书进行了梳理。通过对职务犯罪人员心理的探寻,揭示其犯罪原因和规律,让更多国家公职人员引以为鉴,珍惜为人民服务的岗位。

  过去也曾脚踏实地

  在昆山市检察院的84名职务犯罪人员悔过书综合分析报告中,记者看到,这些贪官的经历背景虽然各不相同,但共同拥有的是脚踏实地、安分守己的过往。

  回首过去,无论是取得辉煌的成就,还是收获微薄的薪水,或历经坎坷的艰难,或数年如一日的坚守,他们都曾为之自豪。

  他们也曾一身正气。昆山市开发区规建局市政科原副科长陈某,昆山市环保局原副局长王某、沈某,昆山市人防办原主任潘某……他们都曾经是军人,多年接受部队训练,接受党的教育;他们曾经纪律严明、一身正气,具有崇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怀着赤子之心保家卫国。

  “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对于新的环境认识不足,判断是非的能力不强,这为后来收受大笔现金埋下了伏笔。”沈某在悔过书中坦言。其实,转业后的他们开始时也能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但是部队与地方的差异逐渐使他们产生了不平衡心理,许多诱惑渐渐靠近后,他们的自我约束开始放松,价值观逐渐扭曲。

  他们也曾勤奋进取。辗转于基层、流转于各行各业,历经各种坎坷,但他们始终坚信,只有自己不断努力奋斗才能改变命运。

  昆山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郑某,从离开农村那一刻起就暗下决心要出人头地,他当过丝织厂的推销员,也在禽蛋公司工作过,凭借顽强的毅力和过人的能力,他加入了昆山市某物业公司,逐级走上总经理位置。富裕的生活来之不易,只是当真正拥有时,似乎又向往更“美好”的生活,以至于在不知不觉中迷失了自己。

  他们也曾志向远大。刚踏上岗位的时候,他们精力充沛,志向远大,梦想着有一个平台让自己大显身手。

  昆山市某医院原院长郏某从一名医科学生奋斗到院长,昆山市供电局电力实业总公司原总经理顾某从一名电力工程队的作业队长到总经理、昆山市第八届人大代表。他们在很长时间里以自己的行动诠释职责,全心全力投入工作,践行着他们最初纯粹的理想。但是“身份的变化带来了思想的变化”,随着责任的增加,事业中也掺杂了更多其他复杂的因素,没有及时觉醒的他们一步步沉沦。

  他们也曾清贫坚守。虽然工作在最基层,负责的是最基础的工作,每天很繁忙,薪水很微薄,但他们也曾认真履职,把握好自律的环节,多年始终如一。

  昆山市某镇邮政储蓄所原储蓄营业员陈某、昆山市社保中心原科员李某、昆山市某镇动迁办安置组原组员朱某,他们都有着较长的工龄,多年来守本分,勤勤恳恳。然而,多年辛苦之后,却因为贪图小利将自己送入监狱。

  堕落缘于心理失衡

  贪官职务犯罪的心理,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心理活动,不同的经历背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贪腐的心理轨迹。

  在对84名职务犯罪人员悔过书的分析中,记者发现,他们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主要有以下8种。

  心态一:贪欲膨胀,见钱忘义。“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堕落和腐败就会势如破竹,令人不可抵挡。”昆山市某镇农技站原站长朱某写道:“第一次收到钱,我也很害怕,接连几夜难以入眠,但是,一切都风平浪静,心里的愧疚很快就淡化了。”面对唾手可得的利益,他们一次又一次收取,一次比一次大胆,以至于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原昆山市规建局的李某,从第一次接受他人请客吃饭,到最终一次收受50万元的贿赂。

  心态二:深感吃亏,补偿心理。“多年来在评审工作,一直抱着进编的目的,今年愿望落空了,感到这几年待遇很低,心里很不平衡。”原为昆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外聘人员杨某欣然接受了行贿人送来的17万元,并错误地认为这是对自己工作多年的补偿。

  心态三:蒙混过关,心存侥幸。“我以为只要将那些钱及时还上,不影响单位资金运行就没有关系,没想到会这么严重。”就是在这种认识下,昆山市某镇水利站原主办会计王某大胆地将单位的100万元资金转到自己的账户中。昆山市某水利站原站长顾某在悔过书中仍辩解道:“我选的工程队具有较高资质,获得过一等水利建筑物优秀奖,所建工程也经过审核,自己接受拜年怎么犯法了?”

  心态四:矛盾交织,难以自控。“我每次拿这些钱的时候心里很害怕,都有一种负罪感,心里很不安。但是在金钱面前,我没有经得起诱惑。”更多的贪腐人员像昆山市中医院骨二科原主任朱某那样,虽然见钱眼开,但慑于法律威严,在尝到甜头的同时,又摆脱不了紧张与恐惧。

  心态五:攀比作祟,有恃无恐。“看到旁边人坐高档车、住别墅,心理就不平衡了,自己工作这么卖力,能力也不差,凭什么赚的钱就不如别人多?”昆山市某局财务科原科长徐某回忆当初“想方设法不择手段捞钱”的心理过程“就像温水中的青蛙一步步滑入犯罪的深渊”。

  心态六:原则不明,模糊行事。“被告方代理律师是好朋友的妻子,碍于情面,才会为自己的原则找了个例外。”“他和我夫人是同学,他女儿又是我们的干女儿。”“都是本乡本土,作为老朋友了,得到些回报也应该。”……现实中,这种朋友之间的交情常常被利用,极易解除权力者的思想武装和设防底线,最后形成了“绿色通道”。

  心态七:贪图享乐,虚荣拜金。“31万元是转存半年定期存单,17万元用于家里买车,另外还有一些用于家里的房子装修。”昆山市花桥邮政储蓄所原营业员陈某,把丈夫厂里的职工工资打到自家账户上,“一方面是为了拿点儿利息,另一方面如果今后要用钱也方便。”

  心态八:赌徒心态,孤注一掷。“我打电话给儿子,我说儿子你求求你妈,帮爸准备钱,爸过一段时间回来。实际上我还想碰碰运气买彩票,希望能中奖把钱还上。”挪用公款还赌债,购买彩票填亏空,原花桥国际商务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孙某四次挪用公款“拆东墙,补西墙”,深陷无底洞,不能自拔。

  救赎扯下贪婪“遮羞布”

  “我感到羞耻和惭愧,我是一个要被世人唾弃的人。”昆山市某公司原负责园林景观项目的朱某在悔过书中写道。

  翻开贪官悔过书,个个悔恨贪婪心。记者发现,这些职务犯罪人员在深刻悔过的同时,总是会给自己的犯罪行为找各种各样的借口。然而,无论是何种借口,决不能变成他们肆意触犯国家法律的理由。

  “成果共享”绝不能成为职务犯罪的“遮羞布”。昆山市中医院骨二科原主任朱某,在任职期间,虽然凭借医疗耗材采购的权力获取医疗设备公司20%的回扣,但他并未将这部分利益占为己有,他说:“其中有一半的钱我都是在科室聚餐、旅游、探视病人中用掉的。”

  “大家都参与或者共享成果的时候会更安心一点儿,觉得自己不是在犯罪。”某保险公司昆山支公司原几名领导班子成员在悔过书中表露了这种想法。在发放员工年终奖金时,商量给本没有年终奖的班子成员也适量发放,慰劳一年的辛苦。这些“额外”的收入更人性化地慰劳了辛勤付出的自己和他人,没有独自获取让他们的心放宽了许多。但是,“共享”在此时并不能成为掩盖犯罪的理由和借口。

  权钱交易不应成为谋取私利的“快车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似乎是现在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风气,权钱交易甚至成为衡量一个人的能力、权力大小的依据。“过年过节稍微拿一点也不为大过,现在整个社会风气就是这样”的从众心理,让昆山市环保局原副局长沈某从起初的不耻到慢慢接受并效仿。

  另一方面,层出不穷的贿赂形式,以华丽、时尚的外表掩饰了犯罪行为的本质,加上行贿人三番五次的坚持,自己退还时间的拖延,各种因素都在一点点地消耗他们拒绝贿赂的信念。

  事业家庭不该成为放纵贪欲的“牺牲品”。多年的辛苦奋斗,蒸蒸日上的事业,和睦幸福的家庭,都因贪念葬送。组织精心教育培养,领导悉心关怀引导,交付重担,让他们得到了事业带来的满足感和成就感。但对贪念的放纵,让他们对于事业、人生的理念彻底转变。在医疗、环保这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他们一次次放下了自己的信念与原则。

  身为一家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却因所谓的“想给他们更好的生活”而让他们失去了依靠,昆山市某局财务科原科长徐某说:“想起卧病在床的二老,我真是悔恨交加。”

  启示法,治人心!

  一朝砸监千般泪,最恨春风得意时。

  当这些职务犯罪人员坐在检察官的对面重新审视自己时,没有了往日的喧嚣,在法律和正义面前幡然悔悟,有的嚎啕大哭、有的默默流泪,慢慢吞下自己酿种的苦果。看到这些,检察官们只希望,这样的苦果不要再让更多的国家公职人员种下。

  在综合分析报告中,记者发现了职务犯罪案件的一个特点: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不再是“一手交钱,一手办事”,而是行贿人向受贿人进行长期的感情投资,以“水到渠成”的方式进行交易。

  “经人介绍认识昆山市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姜某。一回生二回熟,在多次的交往中逐渐成为朋友。”昆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吴某、原院长郏某,巴城医院原院长杜某等人在收受红包时,“开始还以为与器械设备的采购回扣无关,只是朋友之间的人情往来。”殊不知他们已经陷入了行贿人所设下的“感情圈套”。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上关于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讲话中所强调的,“现在的社会,诱惑太多,围绕权力的陷阱太多。”“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记者在悔过书综合分析报告中还发现,许多职务犯罪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甚至不知法、不懂法,只知自己违纪,不知自己犯法。

  “我向组织保证信息是我提供的,但都是按正当途径做的,而且没有收受他一点钱财。”“到目前为止我已把动用的公款全额还出来了,没有给国家造成损失。”……

  昆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原科长董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应当对国家公职人员加强法律宣传和廉政教育,只有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让公职人员牢记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才能真正算好“四本账”,即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经济账,不要倾家荡产;家庭账,不要妻离子散;自由账,不要身陷囹圄。

  “只有权力规范和联合监管,才能建起廉洁从政的保障阵地。”董滨还表示,一方面,结合协会、企业以及受贿人所反映出的权力、程序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设计缺陷,系统分析总结,并对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出建议,及时净化从政环境,堵住漏洞,避免类似案件发生。另一方面,有效整合部门监督、检察监督、社会监督资源,以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为着力点,加强联合监督,严格把关分包、结算、审核等关键环节,建立起保障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干部清正的阵地。

  “医,治人身!法,治人心!”昆山市中医院骨科中心原副主任周某在深刻忏悔的最后悟出了深刻的道理。(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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