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保良在接受讯问
6月28日,安徽省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涉嫌受贿一案由合肥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毋保良于2003年至2012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包括人民币2038.9万元、美元4.2万元、购物卡6.4万元以及价值3.5万元的欧米茄手表一块(本报7月2日一版曾作报道)。这是近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所查处的涉嫌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自2012年8月14日对毋保良正式立案侦查,到同年12月17日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此案的合肥市检察院反贪干警异地办案100多个日夜,先后与近300名行贿人、证人逐一谈话、取证,最终核定109起受贿事实,并形成了35本卷宗以及近30万字的侦查终结报告。
异地办案
2012年8月3日,安徽省检察院向合肥市检察院发出指定管辖函,指令其办理毋保良涉嫌受贿一案。接到指令后,一个以合肥市检察院反贪局长黄欣为组长的专案组迅速成立。
由于毋保良案件前期是由安徽省纪委进行立案调查的,所以专案组成立后,首要的工作就是熟悉了解案情,并将纪检部门调查所获取的证据按照刑事诉讼的要求逐一进行转换。合肥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侦查处长周迅与检察员耿喜梅承担起了这项繁琐的任务。
在纪委调查期间,毋保良讲述的内容非常多,有时一份讲述甚至长达四五十页,周迅与耿喜梅按照刑事证据的要求,对每一笔受贿事实仔细地进行推敲、斟酌,然后再赶往看守所与羁押中的毋保良逐一核实。很短时间内他们便完成了证据转换工作,并且在这一过程中还有新的突破。在纪委调查阶段,毋保良讲述的行贿人大多数都是萧县县直机关干部,但接受检察机关讯问时,毋保良则进一步供述了当地一些乡镇干部向其送钱送礼的情况。
毋保良在宿州市和萧县工作多年,人际关系盘根错节,因此众多涉案人员大都来自于当地,这导致相关书证物证的调取也必须“亲临现场”。为便于核对每一个受贿事实、提高办案效率,专案组决定异地驻点办案。
由于毋保良涉嫌受贿的事实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行贿人员多,注定了此次异地驻点办案将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
十几名反贪干警远离“大本营”,如何确保办案安全和所有参加人员的政治安全、人身安全,这是专案组首先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所以甫一安顿下来,专案组就成立了以反贪局副局长吴春华为支部书记的临时党支部,并制定了“驻点办案工作纪律”。
之后,一班人马按照分工,井然有序地行动起来。
摸准心理,制定不同的谈话策略
异地办案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寻找并与近300名涉案人员、证人逐一进行谈话,核实案情,然后再内查外调,固定证据。为此,专案组将办案人员分成5个小组,两人一组,负责到底。
然而,谈话、询问从一开始就不顺利。
毋保良案件涉及的行贿人很多都是萧县的党政干部,包括县直部门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还有不少企业老板,因为不同的人思想顾虑程度不一,对待检察机关取证的态度自然各异。
比如一些行贿人是拿公款行贿,怕以后查资金来源。有的人曾多次送钱,怕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会追究个人责任。在单位或部门“一把手”位置上的,则怕行贿问题传出去以后工作不好开展。一些乡镇干部则担心如实陈述,会影响将来自己的提拔使用。还有一些人尽管并不图什么,但大家都在送,只得被动地送钱送物,他们更感觉憋屈。
初一接触,那些行贿数额小的,相对来说比较配合。数额大的,则往往避重就轻,尽量轻描淡写。有的干部工作干得有声有色,也符合提拔条件,虽然送了钱给毋保良,但总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干了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亦有苦劳,现在却被调查,很不理解。更有一些商人、老板之类,觉得自己不是公职人员,检察院拿他没办法,面对办案人员甚至跷着二郎腿、大发脾气。
各式心理,种种动机,不同顾虑,要突破他们的心理防线,不下点苦功夫,将难以取得像样的战果。因此专案组正式接触有关人员之前的准备工作细之又细,他们条分缕析地整理归纳有关材料,收集梳理每个被谈话对象的个人情况,分析其可能所处的心理状态,在此基础上再对症下药制定出不同的谈话策略。
每天工作结束,专案组都要利用晚上时间开起“诸葛亮会”,交流总结得失,互相取长补短。所有问话笔录汇总后,再有针对性地拟订第二天各组工作的预案。调查取证工作就这样一天天地向前推进。
艰难谈话,“换”取扎实证据
毋保良案件牵涉到的干部甚众,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办案给有关单位工作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专案组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十分注意工作方法,并将人性化执法贯穿始终。
办案点设在距离萧县县城70多公里处,既为了办案安全和保密需要,更为了当地的工作稳定。一般情况下,办案人员尽量不直接前往被谈话人的单位进行问话,而是打电话直接约见被谈话人,商定谈话时间。对于地处偏远的行贿人或证人,则个别通知他们就近前往当地检察院,办案人员再赶到检察院进行问话。有时碰到谈话对象生病住院的,办案人员就将原先预定的谈话时间一推再推,直至其康复出院,再上门到其家里谈。对于一些行贿人被羁押在宿州市所属的灵璧、泗县等地的,办案人员则需要驱车上百公里,赶往相关的看守所进行取证。
即便如此,仍然有一些人听到风声后,不是不接电话,就是避而不见,要么装病住院,要么以学习培训为名跑到外面躲藏起来。电话打不通,就发短信晓以利害;拒不见面的,就直接上门去“堵”。为找一个人谈话,有时要等上好几天,甚至十几天。一次谈不成就改作下次,两次谈不好就第三次、第四次地再谈。
某部门的主任,觉得自己干了这么多年很不容易,虽送了些钱,但并没得到提拔,现在却要来谈行贿问题,不禁牢骚满腹。第一次接触没有什么成果,办案人员便让他回去想想第二天再来,如此这般,前前后后总共谈了三次。某单位的领导也是行贿人,接到问话通知后,他竟然借口有事托人前来说情。当说情的中间人硬着头皮把他找来时,他依然吞吞吐吐,半天不吭声。到了第三次,在办案人员政策攻心下,眼看无法再拖延下去,才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行贿的情况。
江苏省徐州市的一位个体老板向毋保良行贿的数额较大,在找其核实有关证据时,他采取的是故意回避的态度。办案人员打他电话,不接;好不容易找到他家,尽管其本人明明在家,但就是不愿意开门。为找这个老板取证,办案人员跑了不下四五趟。
还有一名来自乡镇的女干部,虽然如约来到了专案组,然未及问话,竟自顾自地一把鼻涕一把泪“折腾”,弄得谈话始终无法进行。“你是女同志,能够做到‘一把手’也不容易。我也是女同志,年龄都差不多,从个人感情角度说,我很能理解你的感受,但理解归理解,问题必须谈清楚。作为单位的‘一把手’,这点勇气和担当都没有吗?”点将加激将,这名女干部终于认识到谈清问题是唯一出路,只好一五一十地倒出了“豆子”……
从双休日到节假日,从炎夏再到隆冬,在进驻宿州的100多天里,仅仅找有关涉案人员取证谈话,就耗去了专案组绝大部分的时间。所有参战人员克服生活和家庭等多重困难,以忘我奉献的精神“换”取了一组组扎实的证据,顺利将案件侦结。在审查起诉阶段,毋保良心服口服,自愿认罪悔罪。(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