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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原副县长高小明涉嫌受贿被逮捕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30 08:23

记者从榆林市检察院获悉,神木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高小明因涉嫌受贿犯罪,近日被榆林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3月底,高小明因经济问题被榆林纪检部门“双规”并立案审查,随后检察机关介入调查。目前,高小明已主动交代受贿200多万元,纪检、检察机关在继续对该案深挖的同时,正在追查高小明涉嫌受贿款项的来源及去向。
     高小明1966年出生于佳县,1984年参加工作,曾在子洲县担任过镇长、镇党委书记、副县长,作为我省第三批援藏干部,曾在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担任过3年县委副书记。案发前任神木县委常委、副县长。主要分管协调交通局、国土局、矿管办、安监局、环保局等部门的工作,同时还负责联系神东公司和神朔铁路公司。高小明分管的部门是神木县最红火的单位,被当地群众称为是实惠在手、实权在握、“含金量”最高的副县长。高小明案发是有关方面在调查榆林市政府副秘书长、神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雷亚星案件时,带出了高小明涉嫌受贿案。其受贿钱款来源主要是在工程修建及资源开发过程中,一些当地民营企业老板所送。其中一笔受贿款为当地一工程老板所送的“感谢费”,据称该老板在神木县大柳塔一带,以修建河堤工程的名义长期“挖明盘”,即当地群众所说的挖黑煤。大柳塔一带煤层埋藏很浅,只需用推土机推掉地表所覆盖的土层,即有煤炭外露,该老板正是通过高小明的“关照”,从而取得了当地政府的“河堤工程”手续,便大肆开挖黑煤。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陕西日报 记者  吕贵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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