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机关介绍,被告人白志明非法收受多家公司和个人合计价值人民币1023万元的款物以及2万美元和1万欧元;采取侵吞、以虚假项目骗取现金等手段贪污工程款、建设资金、购车款、办公厅经费等共8笔,合计价值人民币490万元;另有价值人民币600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检察日报 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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