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警方接到报案,肖某在陈仓区新街信用社担任主任期间,有违法发放贷款问题。经立案侦查查明,肖某今年46岁,系陈仓区新街镇老庄村人。他的同村乡党张某在外地搞水电开发项目,资金不足,需要大量贷款。从2007年开始至2011年10月,两人勾结,张某借来身份证冒用他人名义,以虚构贷款用途的方式贷款,肖某利用发放贷款权之便,违反规定,“审批”发放贷款780多万元,使100多名村民名下身背“贷款”。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掩盖违规发放贷款事实,肖某借来他人身份证又贷款380多万元,用于为前面的贷款清息。总计违法发放数额达1100多万元,至案发时均未能归还。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陕西日报 杜永清 记者 马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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