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徽省纪委调查,汪建设在担任休宁县委书记、屯溪区委书记、黄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等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房屋拆迁、消防验收、人事安排、办理车牌、行政执法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物;违反规定投资入股,进行营利性活动。
目前,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新华网)
欢迎投稿 版权所有:中共渭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渭南市监察委员会 渭南市纪委监委宣传部运行维护投稿邮箱:xyqf.gov.cn@163.com 陕ICP备09005814-1号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4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