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桂生,男,1955年出生,天津市人。省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桂生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故意包庇明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的人不受追诉,情节严重;2002年至2009年期间,其利用担任株洲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湘潭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之便,在项目建设、案件处理、人事调整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另案处理)共同收受多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92.7万元,其中单独收受377.7万元,与其妻共同收受15万元。
该案将择期宣判。(湖南日报 记者 张斌 通讯员 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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