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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年10月21日
题目:《镇纪委书记撞死人后逃逸》
河源市龙川县委常委会昨日(21日)讨论决定,免去王仕鸿的麻布岗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职务,龙川县公安局昨晚已向该县检察院提请逮捕王仕鸿。
10月10日晚上8时05分,王仕鸿驾驶私家车途经S227线23KM+960M路段时,与公路上的行人黄某英发生相撞,致黄某英当场死亡。事发后,王仕鸿驾车逃离现场。次日,王仕鸿陪同其侄子王×超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麻布岗中队投案。经龙川县公安交警部门调查核实,证实王某超冒充肇事司机,肇事司机是王仕鸿。
针对这一涉及领导干部的交通肇事事件,县委常委会认为王仕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驾车造成致一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并让其侄子顶包,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要依纪依法从快从严查处。会议决定,免去王仕鸿的麻布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广州日报 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龙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