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兴平检察院立案查办了一起3名村干部私分10万元公款案,已对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6月9日,兴平市检察院侦查人员接到院控申部门转来的一个案件线索,群众反映当地某村村委会干部有重大经济问题。检察干警随即对这条线索进行深入研判,认准了线索成案率较高,随后制定了周密的侦查计划,开展侦查工作。经查,某村村委会3名干部在换届选举时,在已领取乡政府发放补贴的情况下,以发工资的名义私分公款10余万元。在掌握重要证据后,反贪局组织力量,成立三个办案组,分别对3名涉案人员进行了传讯。经过三昼夜的奋战,迅速突破了案情,3名涉案人员交代了共同贪污公款1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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