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该区故市镇财政所原工作人员袁熙鹏,利用上报系统漏洞,贪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一案,经渭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0月,袁熙鹏开始分管粮食直补、家电下乡补贴,2009年2月开始负责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当年4月左右,袁熙鹏按程序给一个购买汽车下乡产品的村民网上申报资料时,误将车辆信息编码输错,结果网络系统竟然通过,于是便产生虚报虚假信息套取财政补贴款的念头。之后,他冒用负责家电下乡时农户提供的姓名、户口本、身份证号及住址信息,至2011年,共编造辖区内未购买补贴车型115名农户购车信息,利用系统漏洞,给临渭区财政局在网络上报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料并申报补贴,并使用自己和其父、其妻及其不知情的表弟提供的七人银行账户,套取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463670元,所得赃款用于个人消费和挥霍。
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其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陕西日报 记者 吕贵民 通讯员 宋文 王军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