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侦查发现,2009年7月至2015年2月期间,陕西百事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管社、总经理张某、副总经理刘某、董事长秘书冯某、财务部经理余某,百事特集团下属分公司四维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某,会计、出纳李某,百事特集团子公司百特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物业部经理石某等九人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以虚列业务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套取和截留公款共计521.38万元进行私分。(陕西日报通讯员 路汉莉 记者 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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