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西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安群决定逮捕。 据了解,王安群在担任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办案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日前,省纪委披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西安市纪委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安群开除党籍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西安市监察局审议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王安群行政开除处分。(陕西日报记者 吕贵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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