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违规畜禽养殖场被清理了,萩芦溪变干净了,空气也清新多了……”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白云村村民郑老伯难掩喜悦,分享着村里的新变化。这份质朴的欢喜,不仅是对溪水旧貌换新颜的肯定,更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为民的认可。
近年来,涵江区纪委监委坚守执纪为民理念,锚定服务大局目标,强化政治监督。一方面,用心用情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另一方面,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2022年12月,涵江区纪委监委被评为福建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萩芦溪是涵江的母亲河,上游的外度水库是涵江区饮用水水源地。然而,2024年4月,涵江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走访群众过程中发现,萩芦溪流域禁养区的新县镇新县村、白云村、泗洋村,出现了畜禽养殖反弹问题。污水横流,严重影响了周边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
“为什么会出现此类问题,是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还是客观因素所致?如果是因为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其背后是作风问题还是腐败问题?”涵江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兵分多路,有的走村串户了解情况,有的查阅文件资料,有的约谈相关责任人。经过连续多日的调查,相关部门监管缺位、履职不力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随即,涵江区纪委监委启动问责机制,给相关责任人敲响了警钟。
要彻底解决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涵江区纪委监委积极整治畜禽养殖反弹问题,工作人员深入每一个村落,排查每一处养殖场。最终,立案查处在畜禽养殖反弹复建中违反工作纪律案件7件,1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管漏洞,涵江区纪委监委及时向职能部门及属地乡镇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堵塞制度漏洞、改进作风,严格落实巡查督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截至目前,萩芦溪流域禁养区内累计清理整治违规畜禽养殖场20处,曾经被污染的溪流,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农村集体“三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和难点。涵江区纪委监委主动出击,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政府,针对清产核资漏报瞒报、违规出借资金、违规合同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下大力气开展农村集体资金清查工作。针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的“低价包”“长期包”“权力包”等乱象,推动出台“定底价、定年限、定程序、定约束条款,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的“四定一督”机制,确保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过程公平、合理、透明。
去年3月,涵江区纪委监委收到某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监会主任刘某某涉嫌违规占用村集体房产问题线索。
办案人员迅速行动,通过查看村集体房产用水用电情况、走访村民、与相关责任人谈话等方式,逐步查明了真相。原来,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长期违规占用集体房产,不仅未支付房屋租金和水电费用,还将其中一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侵害了集体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起初,刘某某心存侥幸,对自身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他避重就轻,企图蒙混过关。办案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让他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刘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追缴房屋租金及水电费用10728元。
针对该案暴露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漏洞,涵江区纪委监委向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29个,追缴租金115.74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
民营经济作为拉动经济增长、激发创新活力、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动力,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破解政策落实梗阻、营商环境欠佳以及企业发展受限等难题,涵江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有关单位切实扛起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分工、目标和时间节点,厘清责任落实清单,并督促抓好落实。同时,通过“室组地”联动方式,对营商环境的薄弱环节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痛点难点问题。涵江区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的作用,组织委班子成员、相关纪检监察室及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主动走访挂钩联系企业,广泛收集有关部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去年以来,涵江区纪委监委共查处破坏营商环境案件5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以有力的执纪执法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