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至1985年3月任吉林省浑江市副市长,1985年3月至1986年7月任浑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工商局长,1986年7月至1990年5月任浑江市三岔子区委书记、市委委员,1990年5月至1994年2月任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94年2月至2008年1月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8年1月至2008年2月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书记,2008年2月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我这个人做事情比较急。”
采访的时候,记者请张金锁检察长给自己“画个像”,他一开口,就说了这句话,还告诉我们,这你可以写进稿子里去。又接着说:“因为急,所以有时候脾气不太好,不过,人品没问题,我还是比较善良。身体还行,胃不太好。”
几句话,让采访的气氛变得轻松起来。从工作到经历,到对世事的看法,以及谈吐的本身,张金锁检察长思维轻盈而活跃,他似乎乐于并善于从一种高度上,从更为抽象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正如他自己所强调的,要用哲学思维思考,大局意识不单是范围上的大,更在于懂得深度思考和提炼。
与张金锁检察长联系采访的那段时间,他刚刚结束在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学习,从北京回到长春不久,于是我们的采访就从当前这个政法系统的热门话题开始了。
走进基层,从这里观察全局
谈到在北京研讨学习的体会和收获,张金锁检察长语气里包含着些许激动:“这次研讨班我最突出的感受是整个思想观念得到了一次大解放、大转变,对于检察机关是一次执法思想的大调整。”
“听了永康同志的报告后,我在研讨班上发言时,讲到了五个方面的评价,一是政治性强,二是人民性强,三是实践性强,四是创新性强,五是理论性强。我感受最深的是报告中充满了信念,充满了思想,充满了责任,充满了智慧。”张金锁用了一系列的排比句来强化自己的语气。
在紧接着的一个月里,吉林省检察院党组利用中心组学习、召开中层干部会、干警大会、专题辅导和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了专题研讨班精神和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张金锁强调要边学、边查、边整、边改、边提高,取得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效。
张金锁告诉记者,检察机关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应该按照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的要求,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确保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科学执法思想上取得实效。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有机统一,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从事检察工作之前,张金锁当过地方的副市长和区里的书记,抓过经济工作,管过全面工作,对于全局的把握,应该说有独到的视角和自身的优势。从地方到检察,从地方看检察,张金锁对检察机关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有着较为深入的思考。为了真正实现边学习,边提高,他首先不回避问题:“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是法律监督机关,从另一个角度看,其队伍在这种明确的职能定位下也形成了固定的思维,即法律思维。但我认为还要强化两个意识:一个是大局意识,这种大局意识即政治意识,怎么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全局中考量、谋划?值得我们思考。第二个是责任意识,这个责任不仅仅是指法律责任,是对社会的责任。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社会发生巨变,法律是稳定的滞后的,那么我们怎么能够跳出法律的框架,去适应快速发展变化的社会,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定要求,这是我们检察机关在这次大学习、大讨论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要树立全局意识,首先得了解全局。从今年4月开始,吉林省检察机关启动了一项名为“四走进”的活动,即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企业、走进基层活动。这项活动将历时一年,要求全体检察人员通过参与活动,至少深入某一领域。“主要目的是让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了解省情、社情、民生、民意,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司法需求,提高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努力。”据了解,目前全省已经有80%干警直接参与了“四走进”活动,通过这项活动的延伸,基层院以上的领导班子又全部参与到全省300个重大项目的“走进”活动中来,这是落实省检察院出台的“为全省300个重大项目服务”的具体措施。
在张金锁看来,“下基层调研是我党最传统也是最好使的一个工作方法”。今年初,张金锁刚刚当选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不久,就到延边自治州检察院调研。延边离省会最远,是少数民族地区,也是边疆近海地区。相对来说,那里的治安形势比较复杂,检察工作任务也相对比较繁重。正因为此,张金锁把那里作为他下基层的第一站。在延边,张金锁给当地两级检察机关提出的工作要求是,要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负起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通过办案维护国家利益、国家安全。注意研究这方面的司法政策,注意处理好民族关系,注意分析这里的犯罪特点、治安形势,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今年下半年适当的时候,张金锁准备还要再去一趟延边,打算沿着边境线深入到最基层。“延边地区的安全与稳定,直接关系到我省、我国的安全与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于我国今年来说,意义十分重大。”目前,他已经走过全省三分之二的地区开展调研。
带好队伍,目标才可能实现
2008年4月22日,吉林市检察院举行了一个隆重的表彰会,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反贪局长陈长青从吉林市检察院检察长汪兆奎的手中接过省检察院一等功奖章,满怀激动。这位“吉林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获得者,三个月前刚刚获得了“全国查处职务犯罪优秀侦查员”的殊荣。一连串的荣誉,将这位优秀的检察官定格在公众的视野里。
而陈长青只是该省无数个业务强、政治上靠得住的反贪侦查员中的一个,正是这个光荣的群体,共同成就了吉林反贪工作的品牌。同样出色的还有渎检工作,2007年在全国排名第二。截止到6月末,全省今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52件,其中大要案382件;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2件,其中重特大案件和要案189件;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65人。反贪和反渎案件立案数同比上升均在20%以上――“这是我们的两个拳头”。张金锁自豪地告诉记者。“我们吉林省这支检察队伍应该讲是一支很好的队伍。尽管他们都是全国的优秀局,但是我们仍然要盯住问题不放手,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张金锁给这支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他看来:“这支队伍真正缺的还是一个整体意识、大局意识,能力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要把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尤其要先改造我们的思想。我们自身形成的传统的思维方式、保守的思想观念,不适应我们自身的发展,检察机关重建三十年了,这三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怎么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自身的发展?”
张金锁刚一上任,就把这一问题放在了首位。
2008年1月,吉林省检察院就在全省下发了《吉林省检察机关开展“强化五职教育,提高整体素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这项被检察官们简称为“五职教育”的活动是指职业信念教育、职业精神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责任教育和职业纪律教育。这是张金锁担任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后的第一个工作举措,也是该院今年下发的第一号文件。张金锁在随后的动员大会上说:“五年工作看今年,今年工作看开局。”那么,这项为期一年的教育活动应该表明,张金锁决心把队伍建设当做自己任期五年工作谋划的一个根本基础。
新一届班子为五年发展设立的总体思路是:通过科学构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和管理科学化“四个体系”,全面夯实各项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实现年年有进步,年年有发展。“这个远大目标是否能实现,关键在于我们的检察队伍。”张金锁强调。
“您觉得应该把队伍带到一个什么程度?”记者问。
“我想,应该让整个检察干部的思想观念能有一个变化,整体素质能有一个提高,执法能力能有一个长进,自己的现在和过去比较的时候,要有变化,变得政治上更加成熟,业务上更加娴熟,思想上更加活跃,精神状态更加健康。”张金锁几乎是不假思索地用非常完整的语言概括勾画出一支优秀检察官队伍应有的风貌。
提高能力,不负人民群众期待
2008年1月18日,张金锁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当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说:“我既是检察长,又是人民代表,双重身份决定了所思所虑的多是检察工作如何更好地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
3月,张金锁进京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会间,中央电视台记者张泉灵采访张金锁,向他提出的问题仍然是他对自己双重身份的感受。
所以,当记者提出“您本人就是全国人大代表,您怎么理解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时,张金锁的感受尤多。
“人民性就检察机关来说,就是人民检察为人民,人民检察代表人民,人民检察服务人民。为什么检察院要叫人民检察院,它是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呼声的。我们从今年初开始开展的‘四个走进’活动和为‘300个大项目服务’,其实就是在践行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增强检察官为人民群众执法、为人民群众办事、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自觉性。”
张金锁1968年参加工作,曾下过乡,进过厂,当过生产队领头的,做过炉前工,按他的话说,“与老百姓滚在一块”,与他们一起干活吃苦,与他们有着深深的感情。
在做副检察长时,张金锁分管渎检工作。曾经亲自指挥查办了许多大案要案。记者问张金锁,哪一宗案件给他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一直侃侃而谈的他,沉默了一会,才说:“太多了,不好说。就说说一件企业发行债券案吧。”
由于其中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涉及不规范操作、滥用职权,检察官查办了一名副厅级干部、一名副处长。这个案子前后办了四五年,省政府最后还给办案人员记了功。在记者看来,案件的来龙去脉已不再重要,张金锁想强调的是通过查办这个案件,检察机关为群众挽回了大约1.2亿元经济损失。“当时有300多人围攻政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而问题解决后群众送锦旗的络绎不绝。”从围攻到送锦旗,张金锁深深地感受到,“在查办渎职犯罪的同时,延伸办案效果,维护群众利益是多么重要啊!”
“我们只有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实效和法律监督的能力,才能不负人民群众的期待。而且,我们还要切实运用法律监督手段,突出监督、打击和查办影响民生、侵害民权、损害民主的犯罪。”
――人民代表眼中的“人民”二字,有着不同寻常的分量。在与张金锁近两个小时的交谈里,记者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一点。(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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