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素静是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的一名女法官。多年来,她兢兢业业奋斗在审判岗位上,曾荣获省“巾帼建功标兵”、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荣立省级个人二等功2次、市级个人三等功3次。2013年,她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
坚定信念,为民司法
“作为一名农家子弟,我们理应深怀一颗爱民之心,在法治事业的征程中脚踏实地走好脚下的每一步……”这是孙素静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谈心得体会中的一句话。
为了最大程度地方便当事人,孙素静总是在速裁工作中争取当庭立案,当庭调解,当庭制作调解书,尽量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路。她所办的案件有近20%都是在一天内办结的,真正提高了审判效率。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她经常深入基层走访调研,查看现场,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正是有了这种细致周到和执著的精神,她所办结的案件无一起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
为了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孙素静总会想方设法让当事人尽快领到执行款。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她经常奔走于各个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与协调,争取将保险理赔款及时给付受害人。她会在案件未到履行期限时即催促义务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她会在交通事故案调解后即要求机动车的保险公司对赔偿款进行协助扣划……在她的不懈努力下,所办结案件的自动履行率高达40%。
在办理周某诉被告张某、方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时,经法院调解,被告赔偿原告周某人民币22万元,后经孙素静调解沟通,保险公司给付原告周某保险理赔款15万元,余款6万元由两被告支付。但鉴于被告方某系外来人员,已经回家,被告张某以赔偿款全部由其承担不合理为由拒绝支付。对此,孙素静建议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但原告却不愿意申请执行,并多次到被告张某家吵闹。按理说,该案的审结程序已经结束,完全可以不再理会,但是,孙素静仍多次对张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工作。最终,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支付了剩余的赔偿款。孙素静还亲自为周某送上了执行款。为感谢孙素静的一片为民之情,周某向法院送上了一面锦旗,以表感激之情。
孙素静不会因案件大小而有轻重之分,也不会因当事人的亲疏而有所偏私。她总是坚持以实现最佳的社会效果为指针,注重调解息诉,追求案结事了。她不但关心案件本身的审理情况,更关注所涉案件矛盾的最终解决,总能将法律的睿智与女性委婉细致的长处紧密结合,入情入理地息纷止争,多次不遗余力地在符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最终使多起案件调解结案,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办理王某与何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长期外出打工,与被告缺少交流,夫妻感情逐渐淡漠。在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王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在接到诉状后,情绪相当激动,扬言如果法院判决离婚,自己就和儿子一起死给原告看。孙素静接手案件后,不厌其烦地倾听被告述说心中的积怨,用真诚和热情设身处地地开导被告,终于使被告放弃了准备走极端的想法,避免了一场恶性事故的发生,并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实现了好聚好散式的调解离婚,有效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还有这样一起案件。老张是个交谊舞业余爱好者,在一次音响设备交易中因为店主的一句口误引发了其他舞友对老张人品的怀疑。明明是老张代付了1800元,店主却说只收1600元。难道是老张私吞了200元?好心办事招来误会,老张觉得自己的人格受到极大侮辱,难抑气愤将店主告上了法庭,要求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考虑到实际情况,孙素静希望通过努力能解开老张一年来的心结,化解双方的恩怨。她发挥自己做思想工作的专长,用心与老张交流,在肯定他的为人的同时,更鼓励他重塑生活的信心,告诫他不与议论者一般计较,以宽阔心胸看淡一切,找回真正属于自己的快乐。在她的努力下,双方终于尽释前嫌。
爱岗敬业,辛勤耕耘
“我想,既然选择了法官职业,就是选择了奉献与艰辛。只有怀揣一份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真正担负起为法治事业奋斗终生的神圣使命!”对法官这一崇高而又神圣的职业,孙素静有着更深刻的领悟。
作为业务骨干的孙素静,一直奋战在审判第一线,带头审理各类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和离婚案件。特别是在近几年民事案件数量剧增的情况下,她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审判工作中,忘我地工作着。她经常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当同事们已经下班回家时,她还在调解室里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当同事们在家陪伴家人的时候,她还带着年幼的女儿在办公室里赶写判决书。她的办公室永远是象山法院最繁忙的场所。每个工作日,她的门前总是人头攒动。是她,步履匆匆地奔走于办公走廊间;是她,一丝不苟地端坐于审判台前细心聆听;是她,用温情抚慰着每一位不幸当事人受伤的心灵;又是她,用真诚和耐心化解了一块块难以溶化的坚冰……每当面对当事人焦灼而恳切的神情时,她总是舍弃与家人团聚的亲情欢乐,舍弃朋友间的倾心交流,默默承受着工作的劳累。她从未向领导提出减少办案量的要求,一直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着,被大家亲切地称为“陀螺法官”。
在审理一起案件时,孙素静曾经受到当事人倪某这样的威胁:“如果你判决我输了,我就让你和你家人、孩子一天也不得安宁!”案件判决后,倪某曾多次在私底下破坏她的汽车和家里门锁,并多次跟踪,扬言要杀害她及小孩。为了不影响快办案、办好案,孙素静甚至劝服家人离开住处,寄居到了亲戚家,一离开便是好几个月。也许我们面对自己的危险可以坦然,但当这种危险转嫁到你身边至爱的亲人身上时,你还能无动于衷吗?更何况这是一位母亲!多少次,孙素静在下班后不敢直接回家,接送孩子还得多绕几个圈,随着她绕圈的是那颗忐忑不安的心。然而当她身披法袍、手举法槌的那一刻,她心中总是一片坦荡、无所畏惧,因为她清楚地知道这一槌只能代表公平和正义。
每当面对当事人情绪激动难以控制的哭闹、质问甚至威胁,孙素静总是选择坚强应对;每当面对曲折复杂的案情和激烈的矛盾冲突,她绝不轻言放弃。尽管身心疲惫,仍坚定执著,尽管步履维艰,仍勇往直前。正是本着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一年260多个工作日里,她能办结400余件案子,2009年更是高达500余件。2011年,她带领全院14%的审判力量完成了全院40%的审判任务,所在庭室被市中院荣记三等功,所在党支部被评为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骄人成绩的背后,凝聚着她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也饱含着她对家人深深的愧疚。记得那年夏天,年仅8岁的女儿在洗澡时不慎被热水大面积烫伤,被急速送往杭州医院抢救。没过几天,她因为惦记着手中还未办结的案件,望着泪眼婆娑的女儿,心中虽有万分不舍,但最后还是咬咬牙、狠狠心,把女儿扔给了年迈的父母,独自一人回了家。每每想起那一幕,孙素静的心中总有一种钻心的痛,但是当面对当事人满意的笑脸,她又释然了。
融“心”于“术”,内外兼修
“处理一起民事纠纷很容易,但如果真想处理好,就必须用‘心’去解决,否则,不但不能解决纠纷,可能还会激化矛盾。”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孙素静形成了自己独到的见解。通过用心收集、整理、借鉴他人经验,总结自己的实践得失,她积累了大量的办案技巧,并在实践中加以灵活运用。她大力推行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三年来,运用自己多年工作积累的各种调解方法开展工作,她所办结的案件以调解或调解后当事人撤诉结案的达70%。
孙素静还常说,要能够做到用“心”待人,前提便是出于“公心”,即有一颗“公心”、“廉心”。作为当事人眼中一位“大权”在握的人,求她关照找她帮忙的人自然也不少,但她始终坚守着正义和法律,从来没有动摇过。多年来,她坚持以公正高效办案为中心,始终恪守着法官的职业道德,杜绝一切关系案、人情案。当今社会,灯红酒绿,物欲横流,一般人都免不了人情世故,但孙素静却能自始至终做到心态平和,低调处事,淡泊名利。
2011年,孙素静办结一起建设工程纠纷案,当时案件标的已经执行到位。原告某公司为表谢意,送给她一沓现金,遭拒后当事人又请她拿发票去公司报销。办理该起案件确实费了不少的周折,但她认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是法官义不容辞的义务,于是断然拒绝了当事人的一番好意。
又有一起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为了拉拢关系,干脆在下班后尾随到孙素静的住处,送上了一箱海鲜,遭拒后当事人又通过熟人将东西送到了孙素静的农村娘家。得知后,孙素静当天就赶回乡下把东西取回,连夜送到当事人的住处。谁知第二天当事人又敲开了她家的门……这样来回竟折腾了好几回。不管多麻烦,每次孙素静都是不厌其烦地回绝,在她看来,人情和利益往往连在一起,只要不贪,没有什么推不了的人情。遇到的类似事件还有很多很多,但她总能成功拒之于千里之外。她总说正义贵在坚持,源头则是我们内心的使命感。她坚信: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选择了孤独和清贫,法官胸佩天平、手握法槌,就应该明断是非、惩恶扬善。收了当事人的钱物,接受了当事人的吃请,就有可能嘴歪、心偏、眼斜,就可能玷污了法官的公正形象和神圣的法律。
为了提升审判业务水平,在业余时间里孙素静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对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的指导性文件总是第一时间深刻领悟,将自身工作与专业知识有机结合,以理论带动实践,以实践映衬理论。她撰写的《民商事速裁机制建立与完善》和《司法实践视野下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完善》等文章,分别获得该院第六、第七届论文研讨会优胜奖。
自去年4月担任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以来,孙素静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了新岗位,从多年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中。她以母性的柔情关怀、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个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
今年“六一”前夕,为有效激发失足少年对社会的感恩之情,孙素静组织10名缓刑少年来到县培智学校,一起教可爱的小朋友们刷鞋子、剥豆子、系鞋带。近日,这些新生少年纷纷给孙素静来信,用稚嫩的笔迹一笔一画地诉说着内心的感悟。“法官妈妈,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您送我的‘六一’节礼物《送给中国青少年的励志书》。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后悔自己以前的冲动,我保证以后不会让您失望了。”已经重新回到学校学习的小林,在一页信纸上郑重地写着自己要做个对社会有意义的人的决心。
“亲爱的孙阿姨,我爸爸妈妈现在经常夸我懂事,还说要特别来谢谢您。”已经参加工作的小王让孙素静很是欣慰。她发动全院青年干警,组建了“向日葵”讲师团,足迹遍布辖区的农村、渔区、城镇中小学,给近万名师生上过法制课,深受师生与群众的好评。
在孙素静的带动下,该院少年庭与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象山县技工学校实施了“法校联动”法制教育新模式,开展了巡回法庭进校园、服刑犯现身说法、“法庭零距离”等活动。象山法院少年庭被列入“宁波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象山县社区矫正法制(警示)教育基地”。她本人被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聘任为法制副校长。(中国纪检监察报 陈金裕 沈建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