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市纪委《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等5项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审计工作,防控廉政风险,近期,渭南市审计局建立了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向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报备制度。
报备制度明确:报备内容范围为局机关各单位、各科(室)审计中发现移送给纪委、监委、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线索,重点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优化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等五个方面的问题线索。
报备制度要求:各单位、各科(室)向有关部门送达移送处理书的同时,向局纪检组监察室书面报备;在收到被移送单位回复的处理意见后,以复印件形式向局纪检组监察室报备。由局监察室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进行登记、统计,于每月25日前书面上报市纪委。
报备制度规定:对未按要求落实报备制度的单位、科(室),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将报备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实行量化考核,促进报备制度扎实落实到位。(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