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必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切实遵守党章规定,严格按照党章办事,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党的干部的基本条件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提高理论素养 坚定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是奉献奋斗的力量源泉。对于共产党人来说,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也是党性不纯的最严重表现。党章规定,党员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基础之上的,不是与生俱来的。因此,每个领导干部都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这是党章对党员干部的一项基本要求。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是复杂的、激烈的,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在权力、金钱、美色等诱惑面前经受住考验,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
模范遵纪守法 严格依法办事
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党的主张的体现。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是对人民意志的尊重,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共产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党章的要求,自觉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牢固树立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念,权力必须接受人民和法律监督与制约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违犯法律就应受到法律制裁的观念,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努力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要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决不能谋取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
廉洁公正 正确行使权力
权力是把双刃剑,可以使人高尚,也可以使人堕落。这把剑用得好,可以报效国家、造福人民,书写人生的光辉篇章;用得不好,不仅误国误民,给党和人民造成损失,个人也将身败名裂。一些领导干部出问题,就是因为随着权力的增大,放松了自我约束,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再加上不法分子的拉拢利诱,结果走上了腐败犯罪的道路,弄得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后悔莫及。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这些人身上汲取教训。当前,尤其要注意五个问题:
一是要严格执行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收受“红包”问题,经过这些年的专项治理,目前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是,少数领导干部“收钱”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时刻牢记,“红包”是“炸药包”、是毒酒、是地雷,是收不得、喝不得、踩不得的。
二是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现在,一些不法分子腐蚀和利用领导干部,往往是从他们的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身上打开缺口。事实证明,能否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是一件小事,而是关系到领导干部能否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道德的纯洁性、从政行为的廉洁性的原则问题。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注意严格要求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这既是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也是对自己政治生命的珍惜,更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负责。
三是要慎重交友。现在,社会上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挖空心思和领导干部贴近,和领导干部交“朋友”,他们看中的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想的是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为他谋利。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近君子、远小人,多跟人民群众交朋友、多跟正直的人交朋友,决不能交那种趋炎附势、投机钻营的朋友,决不能交那种打着你的旗号、谋取私利的朋友,决不能交那种品行低劣、搞歪门邪道的朋友。
四是切忌盲目攀比。作为领导干部,决不能看到有的人先富起来了就心理失衡了,就认为自己收入微薄了、生活清贫了、衣食住行寒酸了,就想着在工资收入之外搞点“外快”、捞点好处,而要时刻提醒自己是否很好地实践了党的宗旨,是否很好地履行了人民公仆的义务,是否无愧于共产党人的光荣称号。
五是不准参与赌博。各地各部门发现这样的问题,要坚决查处,不能手软。
密切联系群众 发扬艰苦奋斗传统
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政治本色和优良传统。党章明确规定,党员要“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党的干部要“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
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绝不能搞那些劳民伤财、破坏环境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关系人心向背的大事,要高度重视,抓紧抓好。当前,要着重纠正在征用土地、城镇拆迁、库区移民、环境污染、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灾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群众来信来访,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我们一定要善待他们。凡是符合政策、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要认真解决;有困难不能马上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坚持民主集中制 发展党内民主
坚持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团结同志一道工作,这是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条重要要求,也是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素质高低、党性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从历史经验看,什么时候党内民主气氛浓厚,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的事业就受到挫折。
发展党内民主,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有民主作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听得进不同声音,善于与意见不同的同志合作共事。要善于集思广益、广开言路,形成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谅解的良好风气。要注意尊重别人,特别是要尊重党员的批评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党员的批评和监督。要摆正个人和组织、个人和群众的关系,真心诚意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积极主动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二是要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要健全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才能有效预防和纠正党内出现的不良风气。
发扬新风尚 加强道德修养
做官先做人。道德水平的高低,道德修养的好坏,是判断党员人格优劣的重要标准,是衡量党员有没有先进性的重要尺度。增强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加强道德修养是一个重要基础。领导干部的道德品质还具有定向效应、示范效应、凝聚效应。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党章要求,加强道德修养,尤其要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古人说:“为政以德,比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这段话,十分形象地揭示了为官者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关于品德修养,中华民族自古就有许多有益的格言,例如,“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德莫高于爱民,行莫贱于害民”,等等。这些至理名言,闪耀着先人们的思想光芒,对道德的教化和传承具有深远的影响,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很好地学习借鉴和继承弘扬。
在加强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方面,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等先进典型作出了很好的榜样,每个领导干部都要经常以此对照检查自己,激励鞭策自己,校正自己的人生航标。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砥砺自己,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做一个人民群众拥护爱戴的人、同事部下信服敬佩的人、家人引以为荣的人、回首人生无愧无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