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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履行职责 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06-12-06 06:29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中央的重大决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构建和谐社会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要紧紧围绕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部署,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坚决纠正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盲目投资、破坏环境、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行为,坚决维护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新农村建设、就业、教育、卫生、环境治理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党风政风方面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在个别地方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和谐与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当好群众利益的忠实捍卫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都细心地研究群众的利益,了解群众要求,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一是抓住那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治理。进一步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解决好群众在上学、看病、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二是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善于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促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三是逐步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坚持纠建并举,既从具体问题和关键环节抓起,加大监管力度,又针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分析原因,完善对策,堵塞漏洞,积极探索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办法。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农村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吴官正同志在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抓教育、抓制度、抓公开、抓监督、抓纪律,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对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农村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的政策措施,关键在落实。我们要重点围绕支农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政策的落实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顺利实施,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重点解决极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法制观念不强、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严格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使他们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三是健全制度,不断创新,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制度,特别是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制度;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最大限度地减少妨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腐败是社会的毒瘤,是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不稳定因素。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腐败,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一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在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比较严峻的情况下,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对极少数腐败分子,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必须严厉惩处,绝不姑息。对腐败分子,坚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二是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是我们党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做到严格执纪、公正执纪、文明执纪,努力提高执纪办案水平。三是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从政治上着眼,立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既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注意运用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提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使查处的每起重要案件,都能起到警示教育干部的作用。

   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保障。要深入贯彻《实施纲要》,在政治领域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经济领域抓住正确利益导向机制这个核心,思想道德领域抓住加强教育这个基础,社会领域抓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这个根本,将防治腐败寓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建立健全有效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道德建设,督促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建设和谐文化的要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自觉树立廉洁意识,在全党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经济活动、干部生活作风等腐败现象多发领域,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制度规定,尽快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凡是能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尽量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加大对权钱交易多发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力度,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等改革,在投资活动、工程建设、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机制和制度。四是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支持、参与和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逐步推行党务公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注意发挥群众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反映诉求、服务群众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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