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WAP手机西岳清风网
规范收费管理 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全市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9-27 08:41
 

2006年春季开始,国家对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段学生实行了免收学杂费政策,并继续对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这“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对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的普及程度有着非常积极的重要意义,也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经费来源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实施新政策一学期来,中小学的教育乱收费现象基本得到了遏制,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形象。为此,我们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预防和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教育乱收费存在的形式和现象

全市共有中小学校3029所,在校学生944353名。近年来,在市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纠风、监察、物价、财政等部门的积极配合,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势狠抓了中小学收费管理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各县(市、区)每学期开学都要制订中小学收费工作实施意见,与基层单位、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给学校派驻收费督查员,培训收费工作人员,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和学校收费校长承诺制度,基本规范了收费行为。同时,加大了对乱收费问题的查处力度,使中小学收费工作做到了公开、公正、清楚,学生、家长、社会明白,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满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楚地看到,中小学收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教育乱收费时有发生。主要表面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学校对教育收费的严肃性以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重要性认识不清,认为教育收费基本规范,有麻痹大意和松口气的思想;有的认为当前教育经费缺口较大,学校负债难以偿还,学校要保运转,要发展,多收一点钱无所谓,只要学生家长能接受就行。

2、收费工作不规范。个别学校未能使用统一规定的陕西省事业性财政收费票据,有的一部分收费开正式票据,一部分开收款收据,甚至不开票据,有的票据填写不清、内容不全;部分学校不能按程序收费,有的提前收取教科书费,有的代办费用不及时结算,有的免教科书费的先收后退;非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了学生微机上机费,却不让学生上机学习,或者微机课课时不足;有的学校收费不公示或公示的内容不全面、标准不统一,公示不能坚持长期性和规范性。

3、搭车收费问题严重。有些农村小学因“普九”欠债、危改欠债无力偿还,临时代课教师工资无着落,办学单位(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就向学生或学生家长集资,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有些校长、教师直接参与这些集资活动,学生家长怨声载道。上学期,全市共接到群众举报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12起(查实的),其中村组集资的就达5起,占总案件的42%。

4、隐性收费过多目前,全市中小学虽然都实行了开学一次性收费制度,但一次性收费过后,仍有名目繁多的隐性收费,如试卷费、体检费、电影费、辅导材料费、补课费、保险费、学生期刊杂志费等。这些隐性收费,有的学校不收年级收,年级不收教师收,均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5、巧立名目乱收费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因中小学布局调整、寄宿制学校建设没有到位,部分学生就到临近学校上学,这些学校便收取借读费或建校费,或教师管饭费。有的学校举办各种兴趣小组,借开展活动收取一定的物品购置费。有的学校则接二连三地进行各年级各学科知识竞赛活动,收取竞赛报名费。如此现象均属巧立名目乱收费。

二、乱收费行为的思想和社会根源

造成上述中小学乱收费的原因异常复杂,内因外因交织,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模糊不清一方面,部分学生家长把上学做为子女跳出农门的唯一出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对学校的乱收费总是敢怒而不敢言,尽量满足学校的要求,如此则助长了学校乱收费的歪风;另一方面,少数学校领导、教职工素质偏低,受利益驱动片面强调义务教育的选拔性,忽视义务教育的素质教育要求,从而认为多收点费理所当然。

2、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国家从今春取消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后,除将该部分费用足额拔付学校外,还增拔了公用经费,对于我市绝大部分学校而言,实现了公用教育经费零突破。但由于以前年度危改欠帐、“普九”欠帐、教师(临时代课教师)工资欠帐在一些县市和学校不同程度的存在,导致学校经费严重短缺,一些学校为了保运转,为了搞设施建设,就只有打学生家长的主意,搞起了各种名目的乱收费。

3、综合监督力度不大对于中小学收费工作,虽然有教育、纪检、物价、财政等部门监督,但教育系统人多面广,学校分布分散,因此监督措施不力,要求也不具体,导致收费程度不规范、标准不统一,尤其是对一些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查处不及时,不深入,不严肃,除不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外,一定意义上还助长了其他学校效仿的歪风。

4、惩罚处罚力度不够。对于乱收费的人和事,各县(市、区)处理时,总是基于教育干部的原则,批评、通报的较多,处罚的较少,即使是处罚,也仅限于清退所收款项,责成写出检讨等,没有从经济上制裁当事人,从“官位”上动摇当事人。因处罚不到位,教育意义也不深刻,导致有些学校乱收费屡屡发生。

5、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不少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不健全,要求不具体,导致学校不收教师收的歪风形成;部分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对一些年级组、教研组、兴趣小组的乱收费视而不见,助长了乱收费在个别学校愈演愈烈。

三、治理教育乱收费要长期化、法制化

吴官正同志指出,治理教育乱收费,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行教育收费听证、收费公示、收费巡查督导、收费审计和校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收费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做到防范在前。对仍然我行我素,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全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事业。

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收费工作的实际,我们要从如下几方面采取措施,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充分认识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进一步完善统一指导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充分调动主管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各县(市、区)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加大对本县(市、区)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

2、完善和落实收费监督管理制度,全力推行“阳光收费”。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不断强化和完善预防制约机制。2006年秋季,要继续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对已出台的政策规定,要切实抓好落实。继续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学校收费校长承诺制度,使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特别要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公示内容真实有效。县(市、区)要制定对教育乱收费实行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严禁学校为学生统一代办教辅材料、学习用具、校服、保险费等;严禁学校、教师收费办班、补课;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重点班;严格执行《渭南市中小学校乱收费处罚暂行规定》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3、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各县(市、区)要贯彻落实《教育法》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投入,依法达到“三个增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三保”投入保障机制,制定并落实好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以及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对享受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不得再收取教科书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应将教育投入落实情况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内容,确保教育投入达到法定增长。 

各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要加快薄弱学校的改造进程,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的差距,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同时,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禁止各类学校超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盲目发展。要组织力量,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生问题进行调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4、严肃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和惩治力度。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教育经费财政拨款落实情况。严肃查处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面向学校的各种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行为;截留、挪用、统筹、挤占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滥印、滥发教材、教辅材料的行为和利用服务性收费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的违规收费行为。对参与各种乱收费的直接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要继续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有计划地对一些学校教育收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5、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校)活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规范收费的正面典型和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要认真组织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校)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

中小学收费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我们务必按照上述措施组织实施,做到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逐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行为,稳定教育大局,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