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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切实推进“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9-27 08:42

市三次党代会把狠抓“三件大事、五本帐”作为和谐渭南建设工程,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将中省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与渭南市情的有机结合。那么,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如何按照市三次党代会报告的精神要求,扎实推进“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努力实现市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新型工业大市、现代农业强市、特色旅游名市、文明绿色新市的宏伟目标? 通过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和理性思考,我认为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抓好落实。

一、围绕市委确定的“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确立全新的反腐倡廉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工作思路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市委创造性地提出实施“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任务,这完全符合渭南的市情和渭南广大群众的愿望。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力量,必须尽快适应这一新的形势,积极把市委确定的“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第一,在思想认识上,必须通过不断学习,深化对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及其重大实践意义的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三次党代会精神上来;必须认识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既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切入点;必须充分认清纪检监察干部所肩负的历史责任,真正明确科学发展观是纪检监察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必须遵循的根本指针,切实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全心全意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推动和促进“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第二,在思维方式上,必须坚持运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蕴含的更好更快发展的思想,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围绕“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搞好督促协调服务;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惩防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省委出台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制定的《具体办法》,切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以建设新农村为目标,积极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始终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在注重抓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建设和机制体制创新的同时,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这一中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党和全社会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最终使人民群众真切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公共财政的曙光。第三,在工作思路上,必须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努力拓展和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加大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的力度,把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和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把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贯穿到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做到主动跟进,自觉深入市场经济领域,围绕市委“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这一中心,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从政治上、作风上、制度上、纪律上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为“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向全党全国提出的新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证,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和现实要务。为此,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尽快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解决好、维护好、实现好群众利益的能力,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市、县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提供政治保证。一是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导向作用。要在对党员、干部普遍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宗旨、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章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帮助党员干部树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理念。同时,要按照建设和谐文化及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广大群众自觉树立廉洁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倡导廉洁进取的良好社会风尚,为“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营造优良的政治环境。二是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和服务、保障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进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应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目前,特别要加大对落实“两免一补”等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土地征用、下岗失业职工和残疾人生活保障、教师工资发放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增收、上学、看病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保证。三是充分发挥惩处职能,遏制违纪行为。市委确定的“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任务,集中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就必须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加大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旗帜鲜明地维护群众利益和改革发展成果。当前,特别要重点查处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征地补偿费和社保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重点查处不落实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行为,以及各种巧立名目、变换花样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

实践证明,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仅是全党开展反腐倡廉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切实推进市委确定的“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就必须准确把握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定位,要把督促、调动和激活各相关部门、单位抓好“三件大事、五本帐”工作及反腐倡廉的积极性作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着眼点,着力改变纪检监察机关一家冲锋陷阵、包打天下的工作局面。第一,要立足全局抓大事,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要按照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这一中心,认真研究具体工作中存在的全面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第二,要明确任务抓分解,充分发挥责任体系的作用。要协助同级党委,按照一级抓一级、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的原则,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及时把“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的任务和反腐倡廉工作一起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单位,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主体地位,提出合乎实际的具体要求,将“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抓好逐级落实工作。第三,要突破重点带整体,充分发挥解难释惑作用。在目前的新形势下,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从积极推动“三件大事、五本帐”这一重点工程落实上入手进行组织协调,并针对该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进行研究,及时加以解决。第四,要互通信息重沟通,充分发挥资源整合作用。当前,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重点加强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组织协调,加强对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查处背离“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行为的组织协调,加强对治本抓源头工作的组织协调。属于我们纪委牵头抓的工作,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属于职能部门牵头抓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我们纪委主要是督促检查。在“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实践当中,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和理顺各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化解矛盾,避免扯皮,切实增强组织协调实际效果,形成有效推进“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背离“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目标、不配合组织协调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总之,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时刻注意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要求,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体现于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以“三件大事、五本帐”和谐工程建设为中心,始终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把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落脚点,切实树立起“民不富、心不安”的高度责任感,谋划富民方略,落实富民举措,努力为构建和谐渭南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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