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纪委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前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当前“战略机遇期,黄金发展期,矛盾凸显期"三期并存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有所增加,群众来信来访数量一直在高位徘徊,越级上访情况严重,集体访、群体访增势迅猛,联名信访、匿名信访情况比较普遍,重复上访、长期上访、多头上访问题突出,信访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奥运会筹备进入关键时期,因此,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尤为重要。结合县域实际和多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和心得,就如何加强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作了初步探索。 一、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把维护群众利益摆在首位。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工作水平和成效直接反映纪检监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反腐败的看法和信心。因此,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以民为本的思想,将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 第一,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将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将群众满意作为追求目标。凡是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处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只有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办好了,老百姓就会感激和拥护党和政府,就会心平气顺,各种矛盾和不和谐的因素自然就会减少。 第二,要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他们到纪检监察机关来信来访,是对我们的信任。我们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想老百姓之所想,帮老百姓之所术,解老百姓之所难。要切实转变作风,善待群众。对信访群众要热心,对信访群众困难要有同情心,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要有诚心,处理疑难信访问题要有恒心。在具体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谦和待人,平和处事,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让老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关心群众冷暖疾苦,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对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且能够解决的问题,必须抓紧解决,不能拖延;对群众反映的不合理或政策不明确的问题,要宣传政策,讲清道理,解释疏导,不能推诿。这样使老百姓带着希望而来的,能够满意而归;满怀怨愤而来的,能够“化干戈为玉帛”。 第三,要着力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对决策的监督,防止因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众上访和酿成群体性事件。加强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措施,加大处理力度,将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办成人民满意工程。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通过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以维护群众利益的行为和效果取信于民。 二、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必须牢牢抓住纪检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在所有工作中,干部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目标、新要求,就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为促进和谐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首先,要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意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树立促进和谐的新理念,始终把信访工作与和谐和社会建设联系在一起,积极探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思路、新办法,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协调利益纷争,促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 其二,要发扬爱民为民的优良作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沟通、和谐的“快速通道”,纪检监察信访干部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沟通、和谐的使者。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把握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要求。要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反映,让他们难有处诉,冤有处申,愿有处偿。这样,才能营造和谐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其三,要着力提高信访干部的工作能力,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积极探索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社会矛盾的规律,提高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要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法律、政策,还要学习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在工作中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为群众送温暖,传真情,想点子,解难题,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其四,要树立为政清廉的公仆形象。要通过思想作风建设,使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和权力观,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在每一天的工作、每一件信访的处理上。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进一步抓好自身的廉洁自律,耐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守得住气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必须重点突出机制创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机制要体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不断适应客观条件变化的要求和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任务的需要。当前,要重点建立健全以下五个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超前预测机制。信访活动和信访突发事件不是一哄而起的,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完全可以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的。要建立健全定期信访排查调处例会制度,及时分析、把握本地区、本部门的信访形势,做到未动先知,心中有数。要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稳定、不和谐的隐患,掌握主动权,力争将消极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扩大、拓宽信访触角,健全信访信息网,一旦发现矛盾和不和谐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化解和处理。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对重大方针、政策、决定出台后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要工程的实施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进行预测、排查,并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实现“关口”前移。 二是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妥善处理各种信访问题。对一些重大又涉及到几个部门的信访问题,要确定牵头和参加单位,共同处理解决。应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处理的问题,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建立健全处理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加强协作,整合信访资源,形成“大信访”格局。对一些交叉、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组成联合调查组,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改变纪检监察机关“大包大揽”、 “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要强化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共识,步调一致。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领导之问、各职能科室之间也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解决信访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信访公开机制。加大信访公开的力度,凡是可以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公开政策法规、信访程序、接待领导等,开辟信访阳光通道,把信访常识直接交到群众手中,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举报。公开办理信访、公开作出承诺、公开办理责任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质量。公开处理结果,既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又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信访工作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和奖惩制度。要科学分解各级各单位和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要强化目标管理,加强责任制考核,促进责任制落到实处。对信访问题特别是集体访、异常访、信访老户等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对一些重要信访和疑难信访要建立严格的“一人一案,一案一组”的包案责任制,促进信访问题圆满解决。对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克服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增强责任制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五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很强,人民群众十分关注,要求很高,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要制定信访举报内部归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访案件办理和管理制度。对重要信访集件的处理,坚持民主集中制,由集体研究决定。信访部门内部要合理分工,形成受理、办理、督办、审核、结案归档等环节的相互制约机制,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必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信访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上访的源头,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 首先,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逐步建立和开通举报网站,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其次,要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 再次,要加大初信初访的处理力度,力争就地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尽快加以解决,对群众要求处理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得到解决。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处理,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合法、有效的解决。最后,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加大改革力度,以改革统揽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当前,重点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司法体制等项改革,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挂牌出让、产权公开交易、政府集中采购等项制度,积极开展规范公务员福利津贴、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等工作,努力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源头治腐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源头治腐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尽可能控制和减少老百姓因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上访。 (合阳县纪委 李丽 同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