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吏。对官吏的管理,重要的是加强制度监督。开展巡视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解决“同体监督”难问题的有益探索和尝试,也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我认为应着重抓好四方面工作。一、在巡视工作组织机构上应进一步延伸。巡视制度试行以来,主要是中纪委选派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了解基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已收到了明显成效。为了将巡视工作引向深入,就应该扩大参与范围,使巡视工作向基层甚至市县一级延伸。因此,建议将巡视组织只设立到市一级,省级巡视组直接对省委和省纪委常委会负责,市级巡视组对市委和市纪委常委会负责。巡视工作的主要内容应包含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遵守党的章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情况;贯彻上级党组织以及党委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及廉政勤政的情况;述职述廉整改及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意见及建议的情况;向所巡视单位和部门反馈巡视中了解到的情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等等,这些都应在《工作条例》中得到体现。二、在巡视工作的难点上应进一步明确。具体讲,应实现“五个结合”:一是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与激发其工作积极性结合。对领导干部进行巡视监督时,应把握好大原则,看主流和大节,不拘泥于小事情,只要不涉及原则问题,就应当给以支持。同时,巡视人员也应注意尊重、维护党员干部的身份和形象,让他们感到组织的信任和关心,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将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一些地方经济在社会发展的决策过程中,更多地注重了怎样发挥当地的资源、人力等优势,或引进一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或以单纯的资源、能源开发为支撑,期望在短期内拉动区域经济发展,这样就可能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可能发生冲突。巡视中如何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又尊重当地实际,是一个很现实的两难问题。三是将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由于时间、人力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在巡视制度试行过程中,大多是以“听、看、访、查、记”等形式进行巡视,而且接触的主要是领导干部,普通群众基本不参与,巡视组人员也很难听到来自最基层的声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视的效果。四是将巡视工作与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要明确党委、纪委在地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责任,巡视组只是监督、帮助,两者的职责要分清,关系要处理好。当地纪委要把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效能监察的具体内容,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巡视工作成为强化廉洁从政教育、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监督、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抓手,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五是将巡视监督与现有监督机制相结合。我国现行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机制,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一种新的监督机制,巡视监督应发挥层次高、职责广、方法活的特点,既做调查,又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还应积极探索与其他监督的最佳切合点,从而建立综合性的监督体制。三、在巡视工作的流程上应进一步规范。巡视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有规范的工作流程。这一点在条例中也应明确。一是了解实际情况。老百姓心中有杆秤。工作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官员称职不称职,群众的意见最中肯。因此巡视中应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倾听群众的声音。二是仔细梳理归类。对巡视中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进行筛选梳理,认真分析和甄别,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力求保持原有面貌,使上级能够了解到真实情况。三是抓好分流处理。对于各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巡视办公室应及时进行合理的分流处理,该呈报领导的立即呈报;该提交有关方面办理或阅处的立即提交;该向被巡视单位反馈沟通的立即反馈沟通。四是跟踪督促落实。对分流处理的呈批件和交办件发出后,巡视办公室应根据领导的批示要求,与有关承办单位和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办理动态并进行督办,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对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跟踪督促整改。四、在巡视成果的运用上应进一步加大力度。巡视组的任务不仅仅是发现问题,如何很好地运用巡视成果,才是巡视制度的核心。因此,条例起草时,应在成果运用方面提出新的思路和对策。每次巡视后,都要对巡视报告进行综合分析,让巡视成果直接为上级决策服务。对发现的违纪案件线索,巡视组应移交相关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对巡视组反映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有关情况,各级党委在配备干部、调整班子时应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对发现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的问题,巡视组应通过“边巡边改”、集中反馈和督促整改的办法来解决,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进一步推动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的工作。 (澄城县委常委 纪委书记 王宏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