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高检院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非常规措施,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6月底,该院共立案专项工作案件5件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件4人,渎职案件2件5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50%,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4件8人,超额完成了全年办案基数。其具体做法如下:
1.结合实际,确定侦查思路和侦查策略。近年来,该院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时代使命,紧紧围绕地方大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了打击涉林渎职犯罪、查办移民资金职务犯罪、打击“村官”职务犯罪等专项活动,共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4件18人,取得了显著效果。以此为基础,该院对以往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系统分析,全面总结了该县涉农职务案件发案的特点和规律,制定了“以专项资金为线索,以渎职犯罪为重点,主动出击,扬长避短,抓住一点,全线突破,快侦快结”的侦查思路和侦查策略。为鼓舞士气,检察长、主管检察长亲自带领干警查线索、摸案源,坚持坐镇一线,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2.突出重点,有效查办典型案件。为迅速打开局面,使专项工作有新突破,该院根据本地实际,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贪污、挪用移民资金、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以及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上,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例如,今年5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该院以查处的虎山镇林业站站长张宝国、曹风安、王戊成滥用职权案为线索,开展延伸调查,迅速查清了林业站工作人员孙天君、徐大伟,在受县林业局委托检查期间,在没有对土地性质进行认真审查的情况下,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非法退耕还林予以验收,造成严重后果,并将二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农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得到了彻底解决。
3.打防结合,努力建立惩防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农村预防工作水平。该院在把22个乡镇纳入到全县预防网络的基础上,又将农村预防工作的重点向村委会延伸。对乡镇单独划组,根据农村工作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从今年起,该院与县纪委对各乡镇预防工作进行考核,对因预防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职务犯罪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乡镇评先评优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二是开展专项预防,强化对重点涉农资金的监督。该院在剖析典型案例时发现,辖区内个别涉农资金存在暗箱操作、管理混乱、监管失控等问题。为确保涉农资金不被贪污、挪用,该院进一步加强了与涉农部门的配合,选择重点涉农资金项目开展专项预防,较好地克服了以往资金直接划拨到村,主管部门无力监督,乡镇无权监督,群众无法监督的弊端,建立起资金划拨、管理、使用、验收有效监管机制,取得了初步效果。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该院专门召开了由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重点涉农部门领导参加的全县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总结好的做法,通过典型引路,以点代面,全面促进农村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检察日报 姜长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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