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在总体值得肯定前提下,正面临民主自治、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多种挑战。这是中国青年报近日独家获得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新形势下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报告的主要观点。
该报告认为,由于现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设计的内在缺陷,一些村干部在一宗宗的土地腐败案中充当着极不光彩的角色,不仅造成了土地使用的问题,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扰乱了农村的秩序,危及了村庄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阅读全文 (中国青年报)
《瞭望》:严防土地成为地方政府集团式腐败新温床
明知县级政府并无农用地转用和审批权限,但广东开平市却在短短3年内炮制9714份假材料,非法批地近3万亩。日前,涉案的“问题书记”、“问题市长”被责成撤职,开了基层党政一把手因土地问题而同时被“一票否决”的先河。
本刊记者近日深入调研发现,开平市打着加快地方发展旗号而大肆非法批地的背后,是一些基层干部利用土地求政绩、谋私利的不良风气在抬头。当前,圈屯、炒卖土地,正成为一些地方官员在地方国企和相关国有资产逐步转制后,进行集团式腐败的新焦点。
“小村官”也有“大腐败” 反腐剑指涉农职务犯罪
据高检院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 涉农职务犯罪中,犯罪主体是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国家公职人员中科级以下干部居多。在立案侦查的万余件涉农职务犯罪中,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4613人,占42.9%,其中村支部书记1615人,村委会主任1037人;乡镇站所工作人员3181人,占29.59%;县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2351人,占21.87%。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拆迁改造、农村土地征用开发、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等成了涉农职务犯罪的“高发区”。仅土地一项就查处254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3.65%。另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和救灾、优抚、移民等专项款物管理等农村综合改革,以及农村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建设等领域和环节也不容小视。
解读:怎样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新华网北京1月30日电 《决定》指出“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这是贯彻党的十七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精神的具体体现。那么,怎样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