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的经济决策不仅涉及到工业、农业、林牧业以及第三产业等范围很广的领域,而且对乡镇经济的现时和长远发展都有着较大影响。乡镇党委应当充分认识到经济决策的重要性,无论是在决策的形成还是在决策的实施阶段,都要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经济决策与其他决策的关系。作为党的重要基层组织,乡镇党委的中心任务是集中精力做好经济工作,促进本乡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所以经济决策在诸多决策中居于主要的地位。但是乡镇的发展与进步,其内容是多方面的,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兼顾到社会效益,以达到社会事业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目的。因此,在经济决策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决策可能给非经济工作带来的影响,避免两者之间发生冲突。力争做到既实施了经济决策,又带动了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无论是乡镇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还是其他决策,也要主动围绕经济决策进行,并尽可能与之配套,为之服务。这样,乡镇的整体工作就会出现协调和谐的可喜局面,工作水平的提高、乡镇各项事业的进步也就水到渠成。
二是要处理好风险决策与科学决策的关系。一般来说,常规决策比风险决策平稳可靠得多,但同时,所获得的效益也微乎其微。在市场竞争机制日益成熟、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逐步加快的大环境中,要取得比较理想的经济效益,决策时就必须冒一定的风险。但是风险决策一定要经过严格的科学论证和审慎周密的思考,敢冒风险不等于盲目冒险,而是要在尊循科学决策原则的前提下冒风险,同时在决策实施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去化解风险。如果把没有任何依据的盲目决策误认为是风险决策,甚至认为是敢冒敢试、有魄力,那必然会导致决策失败,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不仅浪费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而且贻误了宝贵时间。
三是要处理好党委决策与企业决策、农户决策的关系。经济决策对乡镇的经济发展可以起到宏观把握的作用,但不能等同于或代替企业、农户决策。随着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形成,企业对自身的生产经营拥有自主决策权。一方面乡镇党委要为企业的重大决策提供好协调服务,并引导企业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党委在决策的过程中也可让本乡镇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并尽可能采纳他们的意见,使党委决策与企业决策一致起来。这样,更有利于决策的贯彻实施。在农业和畜牧业决策的过程中,党委同样要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意愿,宜“导”不宜“迫”。对群众一时不愿种养而又确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可以采取党员村干带头示范的办法,让群众看到切切实实的效果后再在面上推广,使党委的决策变为农民群众的自觉决策。如果“一厢情愿”,反而欲速则不达。 (华阴市委组织部 李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