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保证
--浅议乡镇纪委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乡镇纪委作为党的专门监督机构,处在农村最基层,是党的农村路线政策贯彻执行的促进者和保障者,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力量,也是乡镇党委、政府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得力助手。近几年来,由于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高度重视,乡镇纪委组织建设得到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得到较快提升,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但同时也不容忽视,乡镇纪委组织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已经无法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尤其是一些涉及体制、机制上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的存在,直接影响着其职能作用的发挥。从我们高安市情况来看,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设置缺失独立性,监督权威难树立。作为党的专门监督机构,乡镇纪委处在最基层,其与县级以上纪委相比,最大的差别就是缺乏独立性。乡镇纪委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代表单位,其人员编制、工资关系、人事管理、干部使用、经费支出、工作安排、办公设施、后勤保障等都和乡镇机关捆在一起,尽管目前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但实际上以乡镇领导和管理为主。在这种多方制肘、限制过多的体制下,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能确有相当难度,尤其是开展同级监督很难见效。
2、工作分工缺失单纯性,履职精力难保证。乡镇纪委书记在分管纪检监察本职工作之外,全都同时分管了其他繁重而复杂的工作。据我们统计,全市23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中,有10人分管了政法、信访、综治,有7人分管了财政、财贸、坐家,有6人分管了工业、农业或其他工作。乡镇中心工作、集体行动较多,由于目前班子中一般只配备了一名副书记,每次中心工作或集体行动时,纪委书记总是和党委副书记一样,牵头带队指挥在一线,既要当战斗员,又要当指挥员。乡镇纪委副书记是具体做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但在乡镇机构改革后干部编制较紧、人员精简的情况下,也很难做到专职,全市46名乡镇纪委副书记中,真正专职的只有2人,其他有30人担任了其他站所办室的正职,有8人担任了副职,有6人为干事。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太多太杂、副书记又兼职其他工作,加上许多人又认为纪委工作虚多实少,应付就行,造成了纪委书记、副书记不能也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出现了"种别人的田,荒自己的地"的现象。
3、考核机制缺失科学性,干部使用难协调。在乡镇,纪委副书记是一个很重要的中层岗位,也是一个工作性质比较特殊的岗位,但是乡镇纪委副书记在使用提拔时,往往既不如直接为领导服务的党政办主任,也不如在工业、农业、招商、计生等经济建设一线和其他部门的干部。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在目前以乡镇为主的考核机制中,难以显现纪委工作的成效和业绩,难以考虑纪委工作的特殊性,尤其是纪检干部开展工作得罪人造成民主推荐测评时丢票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干部提拔使用的公正性。另一方面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上级纪委,也缺乏一个比较全面科学、完善独立的对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考核机制和推荐使用机制,以至于在对下级纪检干部的使用提拔问题上,与乡镇党委沟通不多、协调较少,也难以沟通、难以协调。高安市2006年换届以来共有3名乡镇纪委副书记被提拔进乡镇班子,都主要是因为在其他岗位上工作出色表现突出而被提拔的,因此绝大多数纪委副书记都自觉不自觉地把主要精力用在从事其他工作,而把纪委本职工作视为兼职。乡镇纪委书记在使用提拔过程中,同样也存在得罪人丢票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其工作的积极性。
4、队伍建设缺失长远性,执纪能力难提升。我市现有乡镇、街道纪委23个,配有专兼职干部115人。其中乡镇纪委书记平均年龄39.5周岁,大学学历占69.6 %;副书记平均年龄36.7周岁,大学学历占74.5%。这支队伍从总体上来看具有素质好、学历高、年龄轻、结构优的特点,但同时也存在不稳定、不平衡的问题。一些乡镇党委对纪委组织建设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更缺乏一贯的长远的目标。他们把纪委作为闲杂科室,分配给一些与职能无关的工作,或者把纪委副书记当作可有可无的的岗位,安排其他干部兼任,或者把纪委副书记作为照顾性位子来安排干部,解决干部个人问题,致使乡镇纪委人员素质难以保证,队伍结构不够稳定。一些乡镇党委关心纪检干部不够,该给的待遇不能到位,如纪检干部的办案津贴在规范津补贴发放之后全市大部分乡镇都已停发,致使一些干部不太愿意干纪检工作。上级纪委也没有把对乡镇纪委干部的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给予重视,对乡镇纪委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缺乏前瞻性、系统性、计划性和长期性。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加强乡镇纪委组织建设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要高度重视乡镇纪委组织建设。乡镇纪委处在农村最基层,其承担的职能和面临的形势决定了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风险性。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乡镇纪委班子建设,在配强班子、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分配工作上适当倾斜,在解决经费、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上多想办法,在为纪检监察干部撑腰壮胆、解除后顾之忧、落实政治经济待遇上多做实事。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乡镇纪委组织建设,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好乡镇纪委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在农村基层顺利开展。当前要重点协调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纪委书记的分工其他工作不能分管太多,主要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和一些与业务工作有关联或性质类似的工作,以保证纪委书记主要精力用在抓份内工作上。二是要按照上级要求,确保每一个乡镇要有一名专职纪委副书记或纪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不能由其他中层岗位的干部兼任,也不能兼任其他岗位的中层干部。三是对纪委干部的办案津贴,上级纪委要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并重新明确,纳入公务员津贴补贴范畴,确保落实到位。
2、要逐步理顺乡镇纪委组织领导体制。理顺领导体制、提升监督权威是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必须解决好的一个突出问题。要在不改变目前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双重领导体制的前提下,逐步做到由乡镇党委领导为主向上级纪委机关领导为主过渡,不断增强乡镇纪委工作的独立性和监督的权威性。具体做到:以县市纪委为主,与乡镇党委共同决定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的配备,尤其是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的配备,在推荐、提名、考察、任用等程序上要进一步规范;按照以前"地方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在乡镇党政班子的排位要适当靠前,以排在乡镇党委副书记之后为妥;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逐步做到由副科级干部担任。
3、要不断完善乡镇纪委干部考核任用机制。在对乡镇纪委干部的考核评价上,要变乡镇的单线考核为乡镇与上级纪委相结合的双线考核,使乡镇纪委干部不仅有乡镇内部的横向比较,而且有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纵向比较,以便真实准确客观全面评价每一个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成效和业绩,为其使用提拔提供有力依据;在乡镇纪委干部的推荐使用上,要建立乡镇和县市纪委双向推荐使用机制,让乡镇纪委干部在政治上获得更多进步的机会,让乡镇纪委干部中的优秀分子能够早日脱颖而出。
4、要继续加大乡镇纪委干部教育培训。新形势、新任务对乡镇纪委干部队伍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纪委机关要高度重视乡镇纪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要把乡镇纪委干部教育培训列入纪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做到对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全员培训,先培训后上岗。对专业知识缺乏、学历过低的干部,要集中培训和限期接受学历教育,不适应的要及时调整。二是要突出学习重点,在把政治学习放在突出位置的同时,重点组织干部学习掌握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经济、法律、外语、科技、计算机等知识,以及反映当代文明有益成果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使乡镇纪委干部知识结构与能力适应时代发展和农村基层工作需要。三是要改进教育培训方式,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党校教育、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以会代训、外出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5、要切实加强乡镇纪委干部作风建设。一是要定期开展作风整顿,及时解决乡镇纪委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乡镇纪委干部中大力提倡和发扬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风气,不断提高乡镇纪委干部对党的忠诚度、组织的信任度、群众的满意度。二是要推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实行乡镇纪委书记定期报告、年终述职、民主测评等制度,建立表彰和奖励乡镇纪委干部的激励机制,促使和引导乡镇纪委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三是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委的监督和管理,重点要加强对承办案件的查处权、信访举报及投诉的处理权、案件线索的取舍权、执法监察的处置权、对违纪违法者的处分权的监督和制约,以保证执纪执法的公正与公平。通过整顿作风,强化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乡镇纪委干部队伍。(新华网 龙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