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渭南市粮食工作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任务基本完成,截止2009年底,全市11个县市区的137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完成了改革改制,分流了12000余人,解除了劳动关系,置换了职工身份,可以说这是建国以来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国有粮食企业资产是国家宏观调控粮食的重要载体,为保障军需民食,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的力度不断加大,因此,如何发挥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效应,建立完善新形势下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使国有粮食企业在改制中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是当前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值得深思和研究的重要课题。近期通过对我市韩城、大荔等县市粮改资料查阅、实际走访调研以及工作实际,我认为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中,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效应,建立完善的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建立有效的制约制度
近年来,我党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建立健全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思想、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落实这些措施,需要在国有粮食企业内部建立具有强大约束力的事前监督与事后惩罚机制,同时公开办事规则、办事程序、办事人员和办事期限,保证权力在有效的监督下运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落实责任追究制是一项重要任务,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中,要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行为要严格落实追究责任,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有效的遏制腐败现象。
三、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加强对权利的约束作用
在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的关系处理上,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就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本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把握企业发展的方向,要确立董事会在企业的中心地位,切实保证有决策权,要保证经营者履行《企业法》赋予的权力,规范经营执行权,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证所有者的权益和决策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防止决策者、经营者渎职和滥用权力,要保证股东会的最终控制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由此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班子和企业党组织在目标一致基础上既高效运作又互相制约的机制。
四、实行办事公开,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改制后的国有粮食企业应将企业资产运行、经营活动、项目投资及费用开支、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洁表现、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情况向党组织、中层干部、职代会代表、离退休职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顺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加强对国有粮食改制企业实行责任监督。
五、顺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加强对国有粮食改制企业实施责任监督
一是投资责任监督。企业作投资决策时,不做认真的项目可行性分析,不按国家规定的投资审批程序报批,擅自决定,盲目上马新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决策者的责任;二是经营管理责任监督。企业经营者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或素质低下,管理混乱,使企业衰败,要受到相应处分;三是贷款责任监督。违背贷款效益性原则,不考虑偿还能力,盲目贷款,甚至为没有效益的其它企业担保贷款,造成损失的,应追究贷款责任;四是企业在改革改制中的财产责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相关政策,加强对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和监管工作,确保企业国有产权在场内进行规范交易,开展好督察工作,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规范进行。
六 、在国有粮食企业改制中强化纪律约束和监督
在国有粮食企业改制中纪检监察部门应掌握政策界限,在实施监督中保护和支持改革,要抓好资产评估、股权设置和新增股金管理使用等重要环节,加强改制纪律的宣传和约束。
七、切实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中,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化解矛盾,做到不积案、不越级上访,形成“预防国有资产流失”的良性循环。
总之,强化国有粮食企业改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粮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深化改革的新时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效能,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保驾护航,确保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健康有序,发展长治久安。(渭南市粮食局监察室 兰 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