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WAP手机西岳清风网
浅谈如何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8-16 10:13
近年来,互联网不但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反腐倡廉信息动态、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途径,而且也成为各级党和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兴手段。从总体上来看,互联网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呈现出这样四个特点:
1、信息传递方便、快捷、成本低。传统的反腐倡廉信息,大多是通过人工或通过文件、文字、电话等传递,程序多、耗时长、成本相对较高,效率相对较低;对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不少困难。而网络成为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途径,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信息的平台之后,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实现就变得非常简捷。也就是说,基层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将反腐倡廉信息发送到有关部门甚至于党中央。并且,网络特有的互动性,使举报受理机关可通过网络直接与举报者交流互动,有效提高信息反馈速度。同时办案机关还可通过网络主动出击,快速搜集案件线索,实施“网络监察”。可以说,互联网信息快捷,既方便群众,又能提高有关部门办事效率,有利于形成全民反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2、便于群众参与。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最大优势之一是能高度共享资源。按传统的举报方式,反腐部门是否进行了查处、结果怎样,举报人都不清楚,社会各界群众更无法了解。但互联网就不同,只要是发布在网上的,广大网民不但能迅速地浏览到,而且可对其进行自由评论。再是,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特别是反腐败工作的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在舆论压力下,不得不及时对群众的呼声作出反应,从而使人民群众能及时了解到反腐倡廉工作的进展情况,为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参与和监督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3、保密性强。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反对身边腐败现象的工作,最大的顾虑就是怕遭受打击报复。传统的举报监督,往往需要举报人亲自陈述举报内容、提供证据证言、邮寄举报信件或出面作证,这样举报人的身份就难免会被暴露,容易遭到被举报对象的打击和报复,导致群众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若匿名举报,又因联系不便、调查受限、环节繁琐等原因,难以跟进和查实,从而降低了监督效果。而互联网的虚拟性、隐蔽性和低风险性特点,极大地降低了这种风险使举报者随时随地都能与办案机关进行“安全”对话,即时交流,并能避除现实中人情因素的干扰,从而很好地保护了监督者的权益,规避了监督风险,扫清了监督障碍。加之一般网络用户都没有静态的、固定的IP地址,这样对于反映问题的人来说,就更加不容易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自身安全系数增加,因而他们就可以在网上随意畅谈、自由评论,几乎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不必担心会遭受打击报复。可以这样说,网络匿名、隐蔽的特性大大降低了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增强了网民参与反腐的勇气。
4、社会影响巨大。网络遍及千家万户,而且传播速度极快,各种观点事件,一旦发布在网络上,常常可以迅速产生广泛的社会反响。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6月考察人民日报社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网络凭借其主体的广泛性,信息的共享性,沟通的快捷性及全民参与性,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信息的受众范围,引起人们共同关注,且不受约束,使得网络监督更容易产生强大的舆论压力,形成有力的舆论导向。事实证明,利用网络反腐特别容易制造社会轰动效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使所揭露的腐败事件,能够尽快得到查处。因此,网络反腐可以说是范围更广、声势更大、效果更好。例如“天价烟”事件在互联网暴光后,迅速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不但使相关腐败分子很快得到查处,而且使不少党政干部开始注意自己的外表穿戴和行为举止。可见,互联网公开、透明和广泛传播的特性不仅促成网络反腐的成功,也在无形中扩大了教育范围,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
互联网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的有以下四点:
 1、互联网反腐倡廉缺乏规范性。对网上举报、网络监督、网上反腐,很难用一个系统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因此,也就没有统一的运作程序、没有统一的工作流程、没有统一的接纳和反馈机制。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网络举报人的法律,一旦举报人受到打击如何处置?同样,如果属于诬告,如何保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还其清白?虽有些相关的规定散见于各部门法规当中,但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所以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情屡有发生,而被举报人被诬告的现象同样也时有发生。例如在重要的人事变动前后,这种情况就常常发生。过去是一封信让组织查半年,现在则是一个贴子可能毁掉一个人的前程。
2、互联网的信息缺少充足的可信性。因为网络有其虚拟性、隐秘性,大大降低了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增强了网民参与反腐的勇气。但是这个特点也极有可能被某些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加以利用而对他人进行恶意造谣、诽谤。一旦信息与事实不符,不仅浪费相关部门人员的精力及财力,也会打扰到被检举人的生活,损害他们的名誉,但检举人却可逍遥于法律的惩戒之外。有的在网上故意夸大、歪曲事实,有的打着监督和反腐的旗号,进行诽谤谩骂、妖言惑众和人身攻击,有的带有强烈的情绪化和煽动性言论,干扰着普通民众的判断,甚至滥用“人肉搜索”,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等现象时有发生。
3、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没有保密性可言。网络特别是公共网络的最大特点是信息公开透明,信息容易广泛流传,纪检监察部门可以看见,一般网民可以看见,腐败分子当然也可以看见,容易打草惊蛇,让被举报对象提前准备。如果事先串供或销毁证据,将导致很多事情查不实也无法查实。这样不但加大查处难度,反过来被举报人会告其诽谤,司法机关只能追究举报人的诽谤责任,反而使举报人陷于被追究的被动地位,扰乱了信访举报工作的正常秩序。
4、容易出现误导“舆论审判”现象。目前的网络反腐,大多数属于匿名举报,与传统的匿名举报方式相比,影响力大、传播范围广。同时,网络反腐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网民自己可以决定发布什么、何时发布,而且一旦在网络上发布,跟帖、发帖的数量剧增,常常产生巨大的影响力,呈现出很强的突发性。对此,现行的管理机制难以进行有效的控制:既难以控制网络监督的内容,更难以控制其发布的时间和影响面。一些个案由于舆论的过早介入,就有可能发展成为波及局部乃至全局的公共事件,有关部门在舆论压力下就可能失去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处理问题的公正性也失之偏颇,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再次受到考验。
5、受理解决的机制还不健全。目前在网络上反映民意的积极性非常高,热衷于在网上评价、揭露一些人和事,但是受理这类网络信息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没有做为重要的事情来抓,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决策、应急处理机制。在个别地方,一旦网上出现不利于当地政府或个别官员的言论,就采取删贴甚至查封ID的现象,甚至对发贴者进行跟踪、报复,再次掀起网络信息炒作的热浪,最终造成难以收拾的混乱局面,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强调:“充分认识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深刻影响,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拓宽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何趋利避害,充分发挥网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笔者认为,发挥网络在反腐倡廉中的积极作用,是一个系统工作,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通盘考虑。
1、认真做好网络信息预警。一是构建好民声通道。在网上通过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网上举报、开设网上廉政论坛等形式,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注意倾听群众对热点和敏感问题的呼声;二是畅通采集信息渠道。认真、细心、负责采集而不随意漏采、误采民众关注的信息;三是建立网络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多种手段适时发布有关地区或部门的党风廉政信息,及时准确地掌握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
2、建立健全网络权力制约机制。发挥网络在反腐倡廉中的积极作用,关键是运用网络手段,强化监督的公开和透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威力,从而使权力和职权部门处于群众的监督过程。为了提高网络信息的可靠性,必须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力度。一是在确保网站正常业务的前提下,切实提高网站对信息真实性的鉴别能力,培养鉴别信息真实性的自觉意识和责任心。二是要不断加大对网络信息的监测力度,及时掌握重要信息动态。这里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手段。三是要不断加大对网民的教育引导力度,提高其道德水准。这是从源头上进行疏导。四是要严肃查处网络运营中的违法乱纪行为。网吧必须查验网民身份证,使虚假信息无处现身身。目前,有网站采用网民实名注册的方法,先开通个人邮箱,才能上网评论,这个方向值得探讨。
3、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机制。一是分类梳理,综合协调。对网络相关线索进行专业的收集、分析,按真实性、可查性、影响性分级管理,及时在网上就调查情况对网友进行答复,保证渠道通畅。二是甄别信息,加强沟通。要注重从网络听取民意、汇聚民智、甄别真伪,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回复问题,引导网民良性互动,在分析事实、辨别是非中体现正确导向,搭建起网民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互动平台。三是发布信息,及时引导。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是非或说明情况,发布的信息务必客观、全面、准确。四是保护举报,维护权益。不论是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只要是线索清晰、事实确凿,就应把举报者列入保护范围,切实维护举报者的权益。五是研究案例,把握规律。研究制定一套实用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分析网络举报的特点,探索网络反腐的规律,逐步向网络反腐的法制化、规范化迈进。
4、不断拓展网络反腐倡廉渠道。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网站为主体的官方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积极作用。要不断增强官方反腐倡廉网站的吸引力和影响度,努力使官方网站更加关注民意,代表民众的利益,契合民众的心理和趣向。与此同时,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关于反腐倡廉网络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拓宽网络反腐倡廉渠道。除了建立举报网站、开通举报邮箱外,还可开通实时QQ、开通MSN、开通具有地域性质反腐败博客、论坛、BBS等,通过各种方式与网民交流和沟通以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定期与网民“互动”,让网民的举报得以及时回应;吸引网民对反腐倡廉热点难点问题发表个人看法和评论;及时向群众公布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丰富反腐途径,畅通反腐渠道。同时,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方面的网站也投身到反腐倡廉活动中来,使其与官方反腐倡廉力量形成互补、共动。
5、充分发挥网络在反腐倡廉宣传中的特殊优势和作用。要不断丰富反腐倡廉网络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使其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融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吸引更多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互动。对于一些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归纳警示意义,引以为鉴;对于群众中的各种议论,要能够利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解疑释惑,匡正视听;对于群众通过网络投递的各种举报,要高度重视,确保诚信,予以保护。要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调动各方面力量,把各种资源有效整合。通过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动态,协调解决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反腐倡廉网络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做到配合协调、发展有序。
6、切实加强网络反腐倡廉队伍建设。一是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反腐倡廉信息收集人员队伍,及时发现并收集网络上的重要反腐倡廉信息,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有关方面。二是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反腐倡廉信息引导人员队伍,引导广大网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共同搞好反腐败工作。三是要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反腐倡廉信息综合处理人员队伍,在网络上大力倡导正确的廉政观,不断加强网络廉政文化建设,把握网络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导方向。(王文)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