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手段,越来越受到中央的重视。2005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这为新时期的廉政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廉政文化建设是一个整体性、系统性的工程,必须具有完整的体系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整体功能。文化建设一般包括物质、制度和精神三个层面,廉政文化建设也不例外。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不断普及、网民规模日益壮大的今天,廉政文化体系的构建又有其特殊的背景、意义和内涵。据统计,截至2011年6月,我国网民数量达4.85亿,互联网普及率达36.2%,互联网已成为公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网络也成为廉政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廉政文化已逐步渗透、融合到网络文化之中。网络环境下的廉政文化体系构建应该包括物质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这三者之间层层递进,缺一不可。
利用网络产品丰富廉政文化载体,塑造廉政文化形象
笔者认为,在物质层面,要利用网络产品丰富廉政文化载体,塑造廉政文化形象。廉政文化建设的物质层面,是指人的感觉器官能感觉得到的、体现人们廉政意识和智慧的、能影响反腐败效果的各种场所、设备、设施、技术手段、出版物等内容,是廉政文化的载体。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影响广泛,交互性强,因此,利用互联网传播廉政文化不仅容易被公众接受,还能及时得到反馈。利用网络结合公众需求生产优秀的廉政文化产品,能够更好地达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目的。
网络时代,必须充分利用网络产品打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信息,吸引更多的网民,让廉政文化精品占领网上阵地,塑造积极健康的廉政文化形象。一要设计高质量的廉政网站。廉政网站要集严肃性和权威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展示廉政文化。二要增强廉政信息的互动性。必须改变单向信息传递的传统模式,增强网络信息的互动性,充分调动广大网民参与反腐倡廉的兴趣。三要开发和推广各种有吸引力的网络产品。形式多样的廉政游戏、廉政邮件、廉政网络视频等都是具有创新性的网络产品,值得尝试。
必须明确的是,物质层面的这些内容只是廉政文化体系的最低层次,要构建完整的廉政文化体系,达到廉政文化建设的理想效果,只做到这些还远远不够。
利用网络技术规范权力运行,打牢廉政文化根基
在制度层面,要利用网络技术规范权力运行,打牢廉政文化的根基。廉政文化的根基是否牢固,在于廉政制度是否具有刚性、是否具有执行力。网络环境下的廉政制度建设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通过网络技术推进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化。权力运行的公开首要地体现为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透明是网络时代公共管理的发展潮流。当前,必须发挥“阳光”的“防腐剂”作用,将网络技术充分应用到公共管理的各个部门和领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进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尽可能地减少信息不透明导致的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
二是通过信息技术固化廉政制度,提高廉政制度的执行力。信息技术的应用对于提高廉政制度的执行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减少了“人治”因素,提升了“规则”意识。信息技术应用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就是用“无情”的电脑约束“多情”的人脑,用“显规则”的电脑程序替代“潜规则”的权力之手。这样就能减少“人情文化”对制度执行的影响,提高制度执行的刚性。另一方面,制度被刚性执行的常态有利于使制度形成对所有人的同等约束力,营造良好的制度执行环境。目前,许多地方政府都在推行“制度十科技”的反腐倡廉模式,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未来的反腐倡廉工作也要坚持运用信息技术,运用科学方法,创新手段,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三是通过网络监督构建强有力的廉政文化监督机制。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形成对权力行使者的压力,促使其规范权力行使行为。进入新世纪后,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发展迅猛,网民规模呈爆炸式增长,随之而来的是网民对政务的日益关注和参与。越来越多的民众通过官方网络举报中心检举揭发腐败行为,许多案件的成功查处与网民的积极参与分不开。通过对2004年以来发生的一些网络反腐事件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近年来每年发生的网络反腐事件呈逐年快速上升趋势。2004年至2007年,每年网络反腐事件(仅指经过证实的,非虚假信息或诽谤事件)不超过3起,而2008年猛增到12起。2008年至今,每年网络反腐事件都在10起以上,而2010年尤其突出,比2009年的15起增加了73.3%,达到了26起。而据统计,2011年的网络反腐事件超过了40起。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这一现象并创造条件使网络反腐制度化,大力鼓励和合理引导网民通过网络曝光腐败现象,造成对官员心理上的压力,进而规范其权力行使行为。
利用网络平台内化廉洁理念,实现廉政文化愿景
在精神层面,要利用网络平台内化廉洁理念,实现廉政文化愿景。精神层面的内容居于廉政文化体系的最高层次,简而言之,就是廉洁意识、廉洁价值、廉洁理念入脑入心,这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最终愿景。具体说来,廉政文化的精神层面是一定社会群体中形成的关于廉洁意识、廉洁价值、廉洁理念等心理因素的有机组合。廉政文化精神会对廉政政策和廉政制度的实施产生影响。廉政文化精神的形成具有长期性,一定社会群体的廉政文化精神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积淀,并非一日之功。因此,在廉政文化精神的培养方面,不能急于求成,必须着眼长远。廉政文化精神并非空穴来风,与廉政文化的物质载体以及制度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廉政文化体系的物质部分,是廉政文化精神和廉政文化制度形成的辅助条件。廉政文化体系中的制度建设则是对权力行使者约束和规范其行为的强化,这种强化有利于将官员不得已的廉洁行为内化为自己的自觉的廉洁意识。而官员的廉洁意识和廉洁行为对社会也有传导功能,会弱化公众的自私自利性,提高公众对腐败的“不容忍度”,强化公众的廉洁意识。
就当前廉政文化体系构建中的精神塑造而言,必须牢牢把握网络不断发展壮大的这一客观现实。运用网络平台,在网民中以严密的逻辑论证腐败的危害尤其是对国家和民族兴亡的影响,宣传正直为官的先进事迹,鼓励网民发现并宣传廉洁诚信的社会现象,将廉洁理念根植于社会大众的头脑之中,逐步形成全社会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实现全社会崇廉尚德的廉政文化愿景。 (检察日报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