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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纪委组织建设的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16 08:18

乡镇纪委直接面对广大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最基础的组成部分。乡镇纪检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败。通过调查和研究,我们感到在新形势下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纪检组织力量单薄。在人力方面,我县10个乡镇,配备专职纪委书记10名。纪委书记与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一样,主要精力放在乡镇中心工作上。每个乡镇纪委委员职数为2至5人,我县除城关镇外,乡镇必配的1名专职纪检干部基本没有到位。这些纪检干部绝大多数是乡镇站所负责人,工作任务繁杂,在遇到纪检工作与中心工作相冲突时,他们很难抽出时间和精力去搞纪检工作,而是按中心工作的要求去下乡驻村或去处置一些应急性事务,直接导致乡镇纪委力量薄弱,长期处于应付状态。

二是乡镇纪检组织开展工作缺少主动性、积极性。乡镇纪委是由乡镇党代会选举产生的,与乡镇党委、政府完全融为一体,人和事都与乡镇党委、政府分不开,致使本职工作缺乏独立性。乡镇中心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村干部的配合,纪检干部一方面要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乡村的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违纪违法的乡村干部,另一方面自己承担的中心工作任务还要靠他们完成,同时纪检工作和个人的考核也要这些人评议,不敢得罪他们,让纪检干部在工作中患得患失。组织部门对乡镇纪委工作考核与干部提拔任免、评先树优不直接挂钩,也是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干部任免奖惩中的依据多是乡镇中心工作和应急性工作的完成情况,纪检工作干得好与不好,很少作为参考。这些问题和现象,致使纪检干部失去信心,不安心本职工作,工作缺少主动性、积极性。

三是乡镇纪委干部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但目前很大一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是从其他岗位交流过来,之前大多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工作的严谨性缺乏深刻的认识。绝大部分纪委书记还要分管信访等工作,接待应酬较多,导致工作无主次、办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少资料。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涉及范围越来越广,违纪人员作案手段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的专业人才为数不多,执纪能力相对落后。因此,乡镇纪委干部普遍存在业务知识不足,办案能力较低等问题,乡镇纪委干部的业务素质急待加强。

四是业务经费不足,办案设备缺乏。在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的增加,特别是在撤乡并镇的大背景下,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量增大,业务经费明显不足。相比较,其他部门上级都有资金或是车辆等实物支持,而纪检监察机关没有下拨专门的经费或相关办案设施。

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一方面部分乡镇领导思想认识有误区。当前我们以发展为第一要务,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纪委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等号。另一方面有的纪检干部思想认识有误区。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兼职较多,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有的被单位领导“敬而远之”,履行不到监督职能;有的事务缠身,兼顾本职工作少,发挥作用不到位;有的认为纪检干部队伍交流“换血”缓慢,“老化”趋势明显,形成了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终身制”,导致在干部中出现了做纪检监察工作“没奔头”的思想情绪。

二是考核制度存在缺陷。按照现行管理体制,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实行上级机关和乡镇党委双重领导。但是在实际运作上,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编制、年终考核、津贴补助发放等都在乡镇,并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指导层面。因此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同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时显得力不从心。

三是干部使用存在弊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性较强,不仅仅需要理论知识,还需要实践,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日积月累的参与案件调查,不断提升自己的办信办案能力,方能胜任此项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的大面积交流,一批对纪检检查工作不熟悉的同志走上纪检监察工作岗位,需要很长一段熟练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建议

当前,应从加强队伍建设、健全考核制度、减轻工作压力、强化教育培训等方面入手,使乡镇纪检组织高标准履职尽责、高效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人财物上充实基层纪检监察力量。人力方面进一步加强,提高乡镇纪委书记的政治待遇,按上级要求,配备一名纪委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无兼职),确保纪检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物力方面进一步充实,为乡镇纪检组织更新配齐必要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和办案设备,方便乡镇纪委办信办案;经费方面进一步加大,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要为乡镇纪委单列经费,保证乡镇纪委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建议将乡镇纪委的人、财、物、年终考核等划归上级纪委,这样乡镇纪委就不怕“得罪人”,大胆开展工作。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建立交流和选拔任用机制,使纪检监察干部进得来,出得去,激发热情,推进工作。如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应优先考虑,交流到其他部门领导岗位。在经济上,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缩小行业差别,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减轻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重负。作为基层纪检组织,其本职工作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而将乡镇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悉数压在纪委书记、纪检干部头上,必然导致他们对本职工作有所忽视,作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与各乡镇党委沟通,减轻乡镇纪委的工作负担,将工作重心放在纪检监察业务中。

四是建立资格准入制度。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 五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一方面,要根据工作需要,对新进入乡镇纪检组织的干部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更新知识培训。另一方面,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增加跨省市互相学习、培训、交流、观摩的机会,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外出培训一次以上,并通过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乡镇纪委监察组织的办信办案能力。同时,通过培训,提升自身素质,正确认识自己所从事的纪检监察事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白水纪委 张庆瑞 邱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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