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实施“十二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落实年”。因此,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障绿色跨越发展是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应从四个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四大问题”,以此推动“工作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提升认知水平,解决“为什么抓”的问题。
抓落实是各项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必须在这个环节上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双重职责,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绿色跨越发展扮好“守门神”和“助推器”角色。一方面,抓落实是做“党的忠诚卫士”的必然要求。“十二五”宏伟蓝图已经描绘,目标任务十分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真正把保障、服务、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做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党委、政府的重点任务推进到哪里,服务保障就延伸到哪里。另一方面,抓落实是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必然要求。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要求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个环节。随着各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民生方面的政策、资金涉及面越来越广,涉及人数越来越多。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真正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确保民生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是把握工作大局,解决“要抓什么”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体现在服务保障绿色跨越发展上,体现在人民群众满意上。重点做到“六大落实”:(一)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在确保政令畅通上抓落实,围绕县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加强对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耕地保护、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保基金、医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各种“免补”资金等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二)以转变作风为保障,在服务科学发展上抓落实,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庸、懒、散、软”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强化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专项督查,对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力促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三)以执纪为民为己任,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抓落实,以开展“三问三解”活动为契机,认真解决发生在涉农专项补贴、补助、补偿发放、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出现的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不断加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继续加大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公路“三乱”、教育收费、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建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四)以强化震慑为取向,在查办违纪案件上抓落实,坚决贯彻“五个严肃查办”策略,认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点突出查办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征地拆迁、土地流转、项目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的贪污贿赂、失德失信、失职渎职案件;(五)以惩防体系为抓手,在源头治腐领域上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岗位廉政教育的措施和办法,增强公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裁量权行使、执收执罚、涉企检查等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六)以改革创新为途径,在提高科学化水平上抓落实,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继续巩固和提升省纪委反腐倡廉“十三项制度”的落实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促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依法行使权力的约束机制。
三是强化工作举措,解决“怎么去抓”的问题。
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量大,涉及面广,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反腐合力。具体来讲,实施“四个强化”:(一)强化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抓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的责任主体,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查一查是否按照责任制的要求,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查一查各责任主体是否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三)强化组织协调,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通过党委对任务的分配、力量的调度、权责的明确,并采取有力的措施,协调上下左右力量,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党委抓党风、反腐败决策目标的顺利实施;(四)强化责任追究,充分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追究责任,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障绿色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四是推进自身建设,解决“怎样抓好”的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责任主体。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综合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抓好任务落实、推进本职工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当前,纪检监察干部要重点从三个方面做起:(一)加强学习,以熟悉的业务技能抓好落实,通过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积累,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能力,使自己成为“三知”(知晓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形势任务、知晓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方法、知晓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党纪条规)、“六会”(会服务中心、会组织协调、会处信接访、会执纪办案、会调查研究、会综合反馈)型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依纪依法办事;(二)振奋精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抓好落实,自觉树立争先之志,做到敢闯敢试,把争先的思想打牢,把争先的目标盯紧,把争先的措施抓实;转变作风,强化落实之功,以高效快捷的服务理念抓落实;团结拼搏,领导干部带头抓落实,在抓落实的实际行动中,树立昂扬向上、敢抓敢管、攻坚克难的良好形象,带动周围同志自觉改进作风,形成狠抓落实的强大合力;(三)严于律己,以严谨的工作作风抓好落实,强化自律意识,经常对照检查,做到上级有明文规定的坚决执行,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坚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带头遵守党纪政纪条规,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精神、清廉的处世原则,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中共富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郭杰)